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深入辖区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北京开元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位于丰台区金泽路的潘多拉(北京)餐饮有限公司单位被查出多处消防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约谈两家单位负责人,并明确整改要求。

在北京开元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防火监督员发现,该单位个别商户的杂物遮挡了消火栓,一处商户后厨的喷淋设置不符合要求。

在潘多拉(北京)餐饮有限公司,检查发现的隐患则集中在后厨和疏散通道等区域:后厨缺少灭火毯;常闭式防火门被杂物遮挡,影响闭门器闭合,防火门不能自动关闭到位;一处闭门器损坏;此外,该单位还存在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的问题。

消火栓、喷淋、灭火毯、常闭式防火门等消防设施器材,是火灾发生时控制火势蔓延、保障人员安全疏散的重要屏障。杂物遮挡消火栓、喷淋设置不符合要求、常闭式防火门不能正常闭合、疏散通道被杂物占用,都会影响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防火监督员依法约谈两家单位负责人,要求尽快清理遮挡消火栓、常闭式防火门以及占用疏散通道的杂物,规范后厨喷淋设置,配齐后厨灭火毯,修复损坏的闭门器,确保常闭式防火门能够自动关闭到位、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该法第六十条明确,单位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等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商业楼宇、写字楼等高层建筑,用火用电用气集中、可燃物较多,人员相对密集,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疏散难度大,是火灾防控的重点区域。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直接关系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否安全逃生、灭火救援能否顺利开展。

下一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跟踪督促隐患整改,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编辑 刘倩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