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清盘人向哈佛大学发了一封催款函,要求退还2020年初1430万美元预付款中的200万美元。这笔钱放在恒大境外债权人申报的约460亿美元里,不到万分之五。但清盘人还是开了这个口。
2026年10月22日,恒大清盘人发布第二份进展报告。截至9月30日,已从集团资产中变现约34亿港元(约4.36亿美元),而债权人申索总额约3600亿港元(约460亿美元),回收率不到1%。就是在这种局面下,清盘人披露已向一所美国大学发出催款函,涉事大学后被证实为哈佛。
清盘人追的其实不是“慈善捐款”,而是“付了钱没拿到对应成果”的预付款。
2020年2月,恒大与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哈佛方面签署意向书,组建联合科研工作组,恒大同意预付约1430万美元用于新冠研究。到2021年7月,其中约1110万美元已经动用,剩下约320万美元没有花出去。清盘人取得法律意见后认为,恒大有权要求退回其中200万美元,理由是这笔预付款对应的科研工作没有完整履行,未使用部分缺乏继续留在哈佛的合约基础。哈佛方面尚未公开回应,双方目前正在协商。
慈善捐赠一旦完成,原则上不可撤销,受赠方没有退还义务。但预付款不同:付钱的一方如果能证明对方没有按约定使用资金,就有合约上的返还请求权。清盘人选择这条路径,是因为它比正面挑战“捐款能不能反悔”要窄得多,也稳得多。
真正让清盘人放不下、但目前还没有正式动手的,是另外两笔钱。
清盘人在报告中指出,恒大在2013年和2016年通过两项独立安排,向哈佛支付共计12亿港元(约1.56亿美元),部分用于设立恒大冠名的研究中心。清盘人的评价很直接:无法识别出如此巨额款项背后存在“明确的商业理据”,恒大似乎并未从这些付款中获得任何利益。
要追这12亿港元,清盘人需要证明这些付款不是真正的慈善,而是缺乏商业实质的利益输送,或者是在恒大已经丧失偿债能力之后做出的不当资产转移。举证难度远高于追一笔有据可查的未使用预付款。目前这两笔旧账只是“记录在案”,没有发出追讨函,说明清盘人清楚两者不在同一个难度级别上。
即便哈佛退回了200万美元,这笔钱也不会流向恒大境内那些最需要钱的人。
清盘人追回的资产进入香港清盘程序下的资金池,分配给经法院认定的境外债权人。在已收到的200份债权证明中,票据及债券约占债权总值的40%,内地金融机构债权约占24%。恒大境内大量购房者的预售款和供应商的商票,对应的是内地不同主体和法律程序下的债权,不在同一个分配池里。
清盘人自己也承认,从内地子公司追回资产的前景“十分渺茫”。清盘后,内地会计系统的访问权限在未获通知的情况下被停用,至今没有恢复直接访问。恒大在内地逾3000家实体中,已有超过650家进入破产程序,这些程序会显著限制股东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回头看清盘人为什么翻到哈佛这笔账,答案很简单:容易变现的资产已经所剩不多。
恒大香港总部仓库里的107件艺术品,96件已经卖掉,净收回2.25亿港元,整体低于购入成本。一架停在广州的私人飞机自2023年起就不具备适航条件,清盘人找到买家后预计净收回约1200万美元。第三方应收款是目前最像样的回收来源,两笔和解安排合计收回约24亿港元。清盘人还在向许家印、夏海钧等前管理层追索65亿美元股息及酬金,并向普华永道相关实体索赔85亿美元,但这些诉讼远未走到收款阶段。
许家印已于2026年8月被判处无期徒刑,恒大集团和恒大地产合计被罚158.2亿元人民币,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刑事追缴和香港清盘是两条并行的轨道,追回来的钱进入不同的分配程序。
清盘人设定的首次中期摊还目标是2027年上半年,但具体能分多少,取决于届时可供分配的现金和最终被接纳的申索总额,目前无法估算。追讨哈佛这200万美元,放在34亿港元的已变现总额里,不会改变这个时间表。
它的真正意义在于标定一条边界:一笔钱以什么名义出去,决定了它在企业倒下之后还能不能回来。已经花掉的捐款大概率追不回来,没有花掉的预付款可以谈;有合约依据的请求可以先发函,缺乏商业理据的巨额付款只能先记录在案。哈佛最终退不退这200万美元,都不会改变恒大境外债权人不到1%的回收率,但它把清盘人手里还能用的工具,和用不了的工具,摆在了同一张桌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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