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汕头本地宝)

汕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朋友注意

若出现失业金停发情形

需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具体情形有哪些呢?

咱们往下看

PAR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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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失业保险金停发情形汇总

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注意:失业人员有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还有不少朋友问

汕头失业保险金是只能领取一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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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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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失业保险金只能领取一次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再次申请失业保险金时,需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且重新就业参加失业保险满12个月或存在上次剩余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才可以再次领取失业保险金。

✅汕头失业金领取期限:

  •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 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在当地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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