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厂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0月19日到10月23日这5天里,连续挂出了8份土地征收类公告——其中4份是征地预公告(宣布要征、看地界),4份是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钱怎么算、安置怎么安排)。

这里把8份公告全部翻了一遍,重点信息先说:

一、涉及5个村、7个地块

谭台村(祁各庄镇)、谢疃村(祁各庄镇)、大厂第四村(大厂镇)、双臼村(邵府镇)、八百户村(祁各庄镇)。

二、补偿标准已经明确:142.5万元/公顷

4份补偿安置公告统一执行河北省政府〔2023〕8号文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142.5万元/公顷。各批次算下来:

· 第11批次(双臼村):拟征收5.1333公顷,补偿款731.4953万元

· 第26批次(八百户村):拟征收0.1413公顷,补偿款20.1353万元

· 第28批次(双臼村):拟征收3.4258公顷,补偿款488.1765万元

· 第34批次(双臼村):拟征收1.1663公顷,补偿款166.1978万元

三、还在"预公告"阶段的4份,补偿标准暂未公布

第61批次(谢疃村)、第63批次(谭台村)、第67批次(大厂第四村)、第85批次(谭台村)——这4份目前只公布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和抢栽抢建禁令,补偿款要等正式的补偿安置公告。

四、抢栽抢建一律不予补偿

4份预公告都写明同一句话: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异议截止时间,最晚的到11月20日

4份补偿安置公告都在征求意见,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建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出,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也就是最晚的第34批次到11月20日截止,第11、28批次到11月18日,第26批次到11月19日。

六、调查时间集中在11月4日—11月9日

预公告里的土地现状调查安排:第61批次11月4日、第67批次11月5日、第63批次11月6日、第85批次11月9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下面是8份公告原文。

公告原文

第85批次 · 祁各庄镇谭台村 · 3个地块共约0.7015公顷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预公告

祁各庄镇谭台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26年度第85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东至大辛庄村、大厂回族自治县御中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至谭台村、廊坊岂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谭台村、大小辛庄村,北至谭台村、大厂回族自治县御中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0.41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东至谭台村,西至谭台村、廊坊岂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谭台村,北至谭台村、大厂回族自治县御中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0.085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东至谭台村,西至谭台村、廊坊岂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谭台村,北至谭台村)的土地,面积约0.199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放空间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11月9日,由祁各庄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6日。本公告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网址为 www.lfdc.gov.cn。

特此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3日

第63批次 · 祁各庄镇谭台村 · 约0.0648公顷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预公告

祁各庄镇谭台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26年度第63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310282023122260379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东至谭台村,西至谭台村,南至谭台村,北至谭台村)的土地,面积约0.064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11月6日,由祁各庄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1月5日。本公告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网址为 www.lfdc.gov.cn。

特此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2日

第67批次 · 大厂镇大厂第四村 · 约3.1357公顷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预公告

大厂镇大厂第四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26年度第67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3102820231222602399)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东至国有土地、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大厂第四村,西至大厂第四村,南至大厂第四村、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北至国有土地、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大厂第四村)的土地,面积约3.135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11月5日,由大厂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4日。本公告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网址为 www.lfdc.gov.cn。

特此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1日

第61批次 · 祁各庄镇谢疃村 · 2个地块共约0.0471公顷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预公告

祁各庄镇谢疃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26年度第61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3102820240108003406)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东至谢疃村,西至谢疃村,南至谢疃村,北至谢疃村)的土地,面积约0.035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13102820231222603808)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谢疃村,西至谢疃村,南至谢疃村,北至谢疃村)的土地,面积约0.012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11月4日,由祁各庄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3日。本公告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网址为 www.lfdc.gov.cn。

特此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0日

补偿安置公告4份 · 每亩折合142.5万元/公顷

第11批次 · 邵府镇双臼村 · 5.1333公顷 · 补偿731.4953万元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邵府镇双臼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26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3102820231222003831)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四至:东至双臼村,西至双臼村,南至双臼村,北至双臼村)的土地。

(13102820240108001828)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四至:东至政府储备用地、双臼村,西至双臼村,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双臼村)的土地。

(13102820231222003842)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四至:东至政府储备用地、双臼村,西至双臼村,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政府储备用地)的土地。

(13102820231222003840)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四至:东至政府储备用地、双臼村,西至双臼村,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政府储备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

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1333公顷,其中农用地5.1333公顷(其中耕地5.1175公顷、农村道路0.0052公顷、沟渠0.010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42.5万元/公顷,计731.4953万元,支付给被征收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办公楼、研发楼、宿舍楼、车间等不涉及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发放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等。

社会保障措施: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方案》(大政〔2020〕1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网址为 www.lfd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祁明华 联系电话:8822824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紫北邢园国土局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9日

第26批次 · 祁各庄镇八百户村 · 0.1413公顷 · 补偿20.1353万元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祁各庄镇八百户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26年度第26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310282023122260380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四至:东至八百户村、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至八百户村,南至八百户村,北至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

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413公顷,其中农用地0.1413公顷(其中耕地0.141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42.5万元/公顷,计20.1353万元,支付给被征收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道路、桥梁不涉及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发放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等。

社会保障措施: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方案》(大政〔2020〕1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本公告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网址为 www.lfd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祁明华 联系电话:8822824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紫北邢园国土局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0日

第28批次 · 邵府镇双臼村 · 3.4258公顷 · 补偿488.1765万元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邵府镇双臼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26年度第28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3102820240108001504)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四至:东至双臼村、西至双臼村、廊坊艾尔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南至双臼村,北至双臼村)的土地;

(13102820240108001594)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四至:东至廊坊易晟机械有限公司,西至河北华民纪元商贸设备有限公司,南至双臼村,北至双臼村、廊坊凯圣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

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4258公顷,其中农用地3.4258公顷(其中耕地1.5103公顷、林地0.7191公顷、农村道路0.0371公顷、沟渠1.159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42.5万元/公顷,计488.1765万元,支付给被征收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办公楼、厂房、门卫室、车间不涉及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发放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等。

社会保障措施: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方案》(大政〔2020〕1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网址为 www.lfd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祁明华 联系电话:8822824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紫北邢园国土局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9日

第34批次 · 邵府镇双臼村 · 1.1663公顷 · 补偿166.1978万元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邵府镇双臼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26年度第34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3102820240108000952-BDK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四至:东至廊坊赫尔劳斯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西至河北景隆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双臼村)的土地;

(13102820240108000952-BDK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四至:东至政府储备用地、西至双臼村,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政府储备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

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1663公顷,其中农用地1.1663公顷(其中耕地1.0869公顷、农村道路0.079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42.5万元/公顷,计166.1978万元,支付给被征收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办公楼、厂房、硬化地面不涉及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发放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等。

社会保障措施: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方案》(大政〔2020〕1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本公告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网址为 www.lfd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祁明华 联系电话:8822824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紫北邢园国土局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1日

来源: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告公示」(www.lfdc.gov.cn),索引号 000553553/2026-14658 至 000553553/2026-14684,共8份,发布机构: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中补偿面积、金额均取自公告原文;预公告批次补偿标准以正式补偿安置公告为准。

本文信息全部来自大厂县政府官网公开信息,具体以政府最新发布为准。如涉及自家地块,请以官方公告和村委会通知为准。

廊坊掌上通 · 这里最廊坊

添加廊坊便民信息群:

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