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方法制报
驾驶证是合法上路的资格凭证,无证驾驶、驾驶证注销后仍驾车上路,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总有部分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觉得短途代步、偶尔开车不会被查到,殊不知这种行为无视法律法规,自身缺少规范的驾驶训练和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身和过往司乘、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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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松原支队巡逻五大队民警在路面巡逻执勤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现场核实,该行为人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擅自驾车上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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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的驾驶人不止一个。10月18日,松原支队巡逻五大队民警又查获一起驾驶证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核查确认,当事人驾驶证早已注销,驾驶资格已经失效,不具备合法开车上路条件。调查中,当事人认清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对自己无视法规、侥幸驾车的行为十分懊悔。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没有考取驾驶证,坚决不能开车。
驾驶证注销、吊销、暂扣期间,驾驶资格失效,同样不可以驾车上路;道路交通安全没有“例外”,法律红线不容试探。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守法文明驾驶,共同守护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来源:彩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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