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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执法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拟启用警用车载移动式交通违法抓拍设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及启用时间

自2026年11 月 1 日0时起正式通过警用车载设备(警用汽车、警用铁骑等)对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录入及处罚。

二、本次公告抓拍区域为梧州市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内道路,具体路段如下:

(一)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道路;

(二)消防通道、人行横道、盲道、公交站点、校车停靠点、网格线等禁止停车区域道路;

(三)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临时违法停车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公交专用道、公交站、非机动车道等路段。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类型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及医院周边路段、商圈周边路段、违法停车易引发交通事故或群众投诉举报高发等路段。

车载移动式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用于收集、固定违法事实,所采集的资料,将作为道路交通违法处罚的证据,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停放机动车,切勿心存侥幸,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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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黎永森 梁永坚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杨 珊

文 字:钟嘉宁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秩序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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