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把物业费每平米提了三分钱,我家一年多交三十二块,全县二十九个小区加起来是三十九万。
我们这儿是黑龙江佳木斯汤原县。去年冬天物业先取消了每户二十五元的公共灯费,说这是给业主减负,紧接着把物业费单价往上提了三分,通知只在单元门口贴了一张纸。
合同上写的单价是五毛五。五毛五到五毛八,涨幅百分之五点五。看着只是三分钱,落到账上是涨了五个半点,这个算法物业没跟谁说过,缴费单上也不写,只能拿合同对着算。
我家八十九平,一个月多两块六毛七,一年三十二块四。这个数小到不值得打一次电话,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把单子叠好塞进抽屉,一放就是大半年,纸黄了边角也卷了。
三十九万摊到二十九个小区,一个小区一万三千四;按一户一年三十二块四除,一个小区要四百多户,乘下来是一万两千户,跟通报里的数千户对不上,我把这数抄在本子上。
这一万两千户和数千户差在哪,我没算明白,去问物业也没人解释。柜台后坐着两个人,一个说调价是公司定的,公示贴过,就贴在门口,让我们自己去数,问了三遍也没个数。
我回去找了半天,那块牌子上只有报修电话和保洁值班表,没有一行提到钱。我们小区没成立业委会,也没开过一次业主大会,缴费单上单价那栏一直空着,问就是按公司标准。
从通知到收钱,业主手里没拿到一张纸。今年七月,几位业主拿着单子去了县综治中心,一进门就说物业不把我们当回事,再没人管就只能一起去找说法,谁也不想闹。
综治中心把市监局和住建局都叫了来。两个部门先争谁管,一个说这是行业的事,一个说这是价格的事。最后是请来的律师把话说明白,调价没走法定程序就是价格违法。
第一轮调解,物业提出按五毛五加二十五元灯费的标准多退少补。业主代表当场点了头,第二天又反悔,觉得这么算等于认了那三分钱,往后年年都得按新的交,谁也不愿背。
第二轮法官和律师都在场,认定二十五元灯费已经取消,那三分钱属于没走程序的收费,必须全退。物业还是不认,说涨价是市场行为,合同里也没写不能涨,涨了也没人通知。
市监局立案罚款,住建局约谈负责人并行业通报,两家联合下了整改通知,话很直白:不退款就没收违法所得。这一回物业当场答应全额退还,还当面道了歉,说全县一起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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