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报
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变
1.湖南:10月23日起,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结合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业务办理实际,省直中心自2026年10月23日起将推出多项惠民新政,有效期5年。
政策全文:https://www.changsha.gov.cn/zfxxgk/zfwjk/gdwxtwj/202609/t20260923_12574729.html
一、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契税、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自政策实施之日起,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契税、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金额。
二、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缴存人家庭支付我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物业费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每个家庭每年不超过3000元。
三、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
缴存人家庭支付我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全屋装修费用,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装修单价不超过每平方米1500元,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21.6万元。每个家庭最多申请一次,不同缴存人家庭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应当间隔5年以上。
四、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自政策实施之日起,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一手房,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五、放宽代际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自政策实施之日起,产权人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一手房,或者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外购买首套自住房且为一手房,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产权人家庭的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可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2026年10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浙江杭州:新增多项公积金提取
10月16日,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6年10月14日起施行。
政策全文:https://gjj.jgswj.zj.gov.cn/col/col1229443383/art/2026/art_1cf44f025a9945e2b8664504f35fa684.html
一、支持装修、适老化改造、翻新提取
缴存人家庭可凭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装修合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杭州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总额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
对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15年(含)以上的自住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翻新装修的,可按1000元/平方米定额标准和房屋面积核定提取总额,无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装修合同。缴存人家庭再次申请装修提取,距上次装修提取应满10年。
二、支持危房更新提取
支持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城市危旧房自主更新,可以改造后的房屋抵押(含预告登记)作为贷款担保,原危旧房不计入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80%,且与危旧房改造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全部改造费用。
⚠️注意:装修提取所依据的增值税发票作废的,缴存人应当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拒不退回的,视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四川成都:10月20日起,执行公积金新政
9月20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支持装修和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10月20日起,装修和物业费可提取,装修最高不超15万元,物业费每年最多3600元。
1.支持装修提取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就本市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新购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超5年,既有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满15年。
提取金额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支持物业费提取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就本市名下一套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
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3600元/年。
本通知自2026年10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四、遂宁:优化调整公积金提取条件
10月20日,四川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的通知》,通知自10月20日起执行。
政策全文:https://sgjj.suining.gov.cn/xinwen/show/d21053569e82ff3e4c0423f27b940896.html
重点如下:
缴存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最近12个月内无逾期行为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自住住房装修
✅缴纳购房契税
✅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购置与自住住房同一小区新建车位(库)
公积金账户的钱,什么情况下可以全额提取?
1.退休或离休
适用条件:职工离休、退休(退职)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缴存账户的所有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适用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额度: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后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出境定居
适用条件:职工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本人凭身份证、护照、经翻译社翻译的国(境)外长期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适用条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额度: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的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可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以上为公积金全额提取的常见情况。如有疑问,大家可向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编辑:陈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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