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杨少帅)近日,重庆一父亲外出遛狗将两岁儿子独留家中,12分钟内男童从18楼坠亡一事持续引发社会关注。孩子母亲刘女士此前控告丈夫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当地警方已受理。10月23日,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向刘女士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警方经审查认为孩子父亲“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对此,24日刘女士发布视频提出关于不予立案的看法,并表示将在后续立案监督程序中申请召开听证会。
刘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警方在向她出具文书时,口述列举了导致悲剧发生的“多因一果”:若孩子母亲当日未外出上班;若孩子父亲没有外出遛狗;若家中窗户处于关闭状态。刘女士说警方认为如果上述三种情况不发生,悲剧即可避免,最终坠亡结果是孩子父亲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对此,刘女士在公开视频中表示,孩子父亲曾在2026年1月、3月两次网购儿童专用窗户安全锁,足以证明监护人主观上明知高层开窗、幼童独处存在坠亡风险,具备完全的风险预见能力。其次,刘女士说,事发当日自己身处7公里外,客观上根本不具备回家锁窗的条件,不能将自己无法干预的外部因素归责为意外成因、抵消男方监护失职责任。最后,她提出三个问题:监护人明知有风险仍将两岁无自救能力幼童单独留在家中、开窗独处12分钟,是否属于应当预见危险却疏忽失职?该监护行为,是否与孩子坠亡存在直接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否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
刘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后续将直接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并申请召开公开听证会。目前,刘女士正与代理律师筹备该案立案监督相关材料,暂未提交检察机关。现代快报将持续跟进该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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