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甘先生与表弟楚先生口头商定借名买房事宜:由甘先生全额出资,借用楚先生的名义购买一号房产。购房款合计 862 万余元,由甘先生的合作伙伴代为转账支付,房屋登记在楚先生名下,但房产实际由甘先生管理、对外出租,物业费、供暖费、维修基金等费用一直由甘先生承担。后续楚先生也多次配合用该房屋办理抵押手续,抵押所得资金均交由甘先生支配使用。
2017 年,甘先生出于资金周转需求,和楚先生协商一致出售这套房屋,最终成交价定为 1150 万元。购房买家将定金、部分首付款直接支付给甘先生,剩余尾款转入楚先生的银行账户。房屋完成过户手续后,楚先生陆续向甘先生转回 864 万元,剩下 286 万元迟迟不肯交付。甘先生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楚先生返还截留的 286 万元售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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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楚先生提出抗辩,称双方当初口头约定房屋增值收益归自己,并且后续已经协商好房屋归楚先生所有,他只需要返还甘先生当初购房的本金即可。法院经审理查明,甘先生提交的购房合同、出资转账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物业及供暖缴费记录等材料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能够证明案涉房屋实际由甘先生出资、享有房产权益;楚先生主张的溢价归己、房屋归其所有的说法,没有任何证据支撑,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最终认定案涉房屋对应的售房款权益属于甘先生,判决楚先生向甘先生返还截留的 286 万元。
借名买房之后对外出售房产,一定要提前明确全部售房款的归属。这类纠纷的办案重点:借名人妥善保管出资流水、租金收款记录、各类缴费票据,是证明房屋实际权益的核心;卖房时,尽量约定买家将全部房款直接支付给实际权利人,避免房款经过出名人账户流转,从源头防止房款被截留。本案中甘先生虽然胜诉追回了款项,但维权周期长、耗费大量精力。口头约定隐患重重,签订书面协议、交易全程留痕,才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
师通律师团队长期承办借名买房的确权、房款返还、腾退相关纠纷,熟悉出资证据整理、占有收益事实举证的办案路径,针对出名人截留售房款、擅自处置房产、出名人去世后继承人否认借名事实等常见情形,积累了大量实务处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