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3日,这起旧案的相关消息再度进入公众视野。牟某,犯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另外要赔偿被害人陈某母亲各项经济损失73万多元。
三年两个月的刑期,对应一条二十四岁年轻女孩逝去的生命。这个牟某是谁,整件事的经过是什么,今天来聊下这个事情。
把时间往回倒。2019年10月9日,又一次争吵辱骂过后,陈某选择服药轻生。在这之前,悲剧已经有过两次预警。2019年6月13日,8月30日,她都曾经做出过伤害自己的举动。两次都被牟某及时发现送进医院抢救,勉强保住性命。到第三次,再也没有救回来,离世的时候只有二十四岁。
故事最早要从2018年8月说起。陈某当时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学业表现很好。她和牟某互相吸引,确立恋爱关系。两个人见过双方父母,是奔着组建家庭去的。得到两边家长认可之后,开始同居生活。经济上面互相接济,精神层面也高度依赖彼此。
之后牟某得知,陈某过往有过别的感情经历。他内心十分生气,却不愿意放弃各方面条件都很不错的女友。于是一遍一遍追问过往的细节。陈某心里带着愧疚,对方问什么,她就如实讲出来,没有刻意隐瞒。
可一次次追问之后,牟某的情绪非但没有平复,反而愈发愤怒。经常性对陈某进行长时间的言语辱骂。陈某舍不得这段感情,一再退让、忍耐。对方的行为却不断变本加厉,两个人争吵不断。
相处过程里面,牟某提出过一个很极端的要求。希望陈某怀孕,之后再去打胎,想用这种方式换取自己内心的平衡。为了求得对方的谅解,陈某妥协答应。
一次次的退让,没有换来关系的修复,只换来更深的精神折磨。原本开朗自信的陈某,慢慢陷入自我否定,总觉得自己不配好好活着,脑海里面频繁冒出轻生的念头。之后就发生了2019年那三次极端事件,前两次抢救回来,第三次没能挺过去。
法院在审理的时候给出认定。二人见过双方父母,长期稳定同居,经济互相帮扶,精神彼此依赖。即便没有登记结婚,这种具备实质共同生活的婚前同居关系,可以归入虐待罪意义上的家庭成员范畴。
牟某因为纠结被害人过往的情感经历,持续性、高频次进行言语辱骂。一步步把对方的精神状态推向崩溃,最终酿成死亡后果,属于情节恶劣。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有明确条文,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量刑区间是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起案件最终,法院作出三年两个月的刑事判决,附带民事赔偿73万余元。
这73万余元的赔偿,包含了医疗费、丧葬费等实际产生的各类开支。拿到这份判决书的时候,距离女儿离开人世,已经过去好几年。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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