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未婚夫江临川,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他比我大两岁,在北京一家投资公司做事,长得斯斯文文,说话得体,待人接物都挑不出错。处了一年多,两家都觉得合适,便张罗着把婚事定下来。
订婚前,江家给了一百八十万彩礼。这个数目,在北京不算多,也不算少,是我爸妈和江家来回商量定下的。我爸妈说,这钱是给我压箱底的,将来我们小两口买房、过日子都能派上用场。江家那边也挺痛快,钱很快就打到账上了。
我把那一百八十万,存在了自己的卡里。我当时想的是,这是我的彩礼,是我爸妈替我要的一份保障,嫁过去以后,这笔钱就是我个人的私房钱,谁也别想动。
可谁能想到,这婚还没结成,就出了岔子。
事情的起因,是我发现江临川瞒了我一些事。
定下婚期以后,我渐渐留意到一些不对劲的地方。他常常接一些神神秘秘的电话,一接就躲到一边去;他微信上偶尔会跳出一个备注是"安安"的联系人,我问他,他含糊其辞说是工作上的人。最让我起疑的,是有一次我无意间看到他手机里,一张他抱着一个三四岁小孩的照片,照片上他笑得眼睛都弯了,那孩子跟他有几分像。
我心里咯噔一下,追问了他好几次,他才吞吞吐吐地承认了。
原来,江临川结过一次婚。
他前妻是他大学同学,两人早年办了酒席,没领证,后来因为感情不和分开了。那个"安安",是他跟别的女人生的孩子。他一直瞒着我,是怕我知道以后不嫁给他。
我坐在他面前,浑身发冷,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不是不能接受一个人有过过去。可我不能接受的是,他从头到尾都在骗我。从相亲到订婚,从谈彩礼到定婚期,他把我当傻子一样蒙在鼓里,等我把一切都准备好了,才肯露出真面目。
"江临川,"我看着他,声音平静得连我自己都吃惊,"这婚,我不结了。"
他愣住了,随即急了,拉着我的手不停地说:"曼琪,我知道我骗了你,可我是真的爱你,我怕失去你才瞒着你的。你给我一次机会,我以后再也不骗你了,咱们把婚结了行不行?"
我抽回手,摇了摇头:"江临川,你能骗我一次,就能骗我第二次。咱们这婚,订了就得退。"
退婚的话一出口,江家就急了。
江临川的妈妈亲自找上门来,先是说好话,说儿子是真心喜欢我,说让我别计较过去;见我不松口,她的脸色就变了,话也变了味:"苏曼琪,我告诉你,我们家给的一百八十万彩礼,你必须退回来。这是规矩,退了婚,彩礼就得原封不动地还回来。要是你不退,就别怪我们不客气。"
我听着她这话,心里那点仅存的客气也没了。
"阿姨,"我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这一百八十万,是你们江家下聘时给的彩礼,不是借的,也不是什么抵押。这婚,是你们江家骗了我,我才退的。彩礼是聘礼,既然给了,就没道理退回去。"
江家母子气得脸红脖子粗,说我不讲道理,说我是"骗婚"、是"耍赖"。江临川的爸爸还放话,说要去法院告我,说我这样赖着彩礼,天理难容。
我爸妈知道了这事,也来劝我。我妈说:"曼琪,钱是小事,两家闹翻了不好看。要不你把钱退一半,息事宁人吧。"我爸也叹了口气:"是啊,闺女,这钱本来就是个烫手山芋,退了吧。"
我坐在自己屋里,听着门外爸妈的劝说,心里翻来覆去地想了一整夜。
这一百八十万,是江家给的彩礼,可这婚为什么退?是因为江临川骗了我。他从一开始就瞒着我结过婚、有孩子的事,这是他先失信于我。退婚的责任在他,凭什么要我一个受害的人,把彩礼退回去,反倒成全了他们一家人的体面?
我不退。
第二天,我平静地告诉江家母子:"这笔彩礼,我一分都不会退。你们要告,随便。"
江家母子气急败坏地走了。走的时候,江临川转过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气恼,有怨恨,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他没闹,没吵,甚至没再多说一句话,就跟着他妈走了。
我原以为,这事就这么僵住了。可谁能想到,三天以后,事情发生了我完全没想到的转折——我彻底傻眼了。
第三天下午,我正在公司开周会,手机忽然震动起来,是一连串的银行短信提示。我低头一看,手一抖,差点把手机掉在桌上。
短信上写着:我名下那张存着一百八十万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
我愣住了,赶紧点开详情。短信里说,因涉及婚约财产纠纷,法院依申请对该账户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账户内全部资金。
江临川,还是把我告了。
而且,他诉的,不只是要求返还彩礼。
他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当初打款的转账记录、订婚宴的请柬、两家往来的聊天记录,甚至还翻出了一段我随口说过的、被他偷偷录下来的话。他把这一百八十万,定性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说因为婚没结成,赠与条件不成立,我构成不当得利,必须全额返还。
更让我傻眼的是,他在诉状里,还反咬一口,说我"悔婚在先、拒不返还彩礼",要求法院判决我返还全部一百八十万,并且承担诉讼费用。
我捧着手机,坐在会议室里,脑子里嗡嗡作响。
我一直以为,这婚退得理直气壮,这彩礼我扣得理所当然。可我从没想过,江临川会这么冷静、这么精准地,用一纸诉状,把我架在了法庭上。他前脚被我说"不退婚",后脚就悄无声息地准备好了全部证据,把我告上了法庭。
他那天走的时候那一眼,不是气恼,而是算计。他早就想好了,退婚可以,但彩礼,他要一分不少地拿回去,还要让我在法庭上颜面扫地。
我这才后知后觉地明白,我从头到尾,都低估了这个男人。
我请了律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他讲了一遍。律师听完,沉吟了半晌,问我:"苏女士,江临川说的'附条件赠与',在法律上确实有一定依据。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婚没结成,原则上是要返还的。你这边,有没有什么能证明他存在过错的证据?比如他隐瞒婚史、有孩子的证据?"
我心里一沉。
我想起江临川跟我坦白时说的话,那都是在电话里、在家里,没有录音,没有聊天记录,甚至连个证人都没有。他把话说给我听,可我没留任何证据。而他那边,却把我随口说过的话录了音,把我拒退彩礼的话整理成了证据。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浑身发冷。
我原以为,赢的是我。可实际上,我一直被他算得死死的。他从一开始,就防着我,就把所有可能用到的证据,都攥在了自己手里。而我,除了义愤填膺地坚持"不退",什么都没准备。
我终于"傻眼"了。
我爸妈知道了这事,又气又急。我妈拉着我的手直掉眼泪:"闺女,妈早就让你把钱退了,你就是不听。这下闹到法院,多难看啊。要不你去跟江家道个歉,把钱退回去,把事摆平了行不行?"
我坐在沙发上,沉默了很久。
我不是舍不得那一百八十万。我是咽不下这口气。
我咬着牙说:"妈,我去退,我不去。我没做错事,凭什么向他低头?"
可心里,我知道自己底气不足。我查过法律——彩礼返还,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多久、给付彩礼是否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等因素。我这边,虽然退婚的责任在江临川,可我拿不出他欺骗我的证据;而那一百八十万,确实是江家打到我名下的,婚确实没结成。
我,很可能会输。
开庭前的那几天,我几乎没睡好觉。
我一遍一遍地想,从认识江临川,到订婚、到退婚,再到他不动声色地把我告上法庭。我忽然觉得,我认识的这个人,从来都不是我以为的那个样子。他斯文、体面、待人和气,可骨子里,却是个算盘打得比谁都精的人。他用一百八十万彩礼,把我套牢;等我要退婚,他又用这一纸诉状,把我逼到墙角。
可就在开庭前三天,事情又一次出乎了我的意料。
我的律师,从江临川提交的证据里,发现了一个破绽。
江临川提交的那段录音里,我随口说过一句话:"这钱是我的,我嫁过去它就是我的私房钱。"这句话被他剪掉了前半句,只剩下后半句,用来证明我"恶意占有"。可律师找了技术手段,还原了完整的录音——原来我当时说的是:"你骗我结过婚、有孩子,我凭什么还要嫁?这钱是我的,我嫁过去它就是我的私房钱。"后半句,是我在骂他,前半句,恰恰证明了他早就向我坦白过(虽然是事后)。
我抓住了这根稻草,让律师把完整录音提交给了法庭。
法庭上,当那段完整的录音被放出来的时候,江临川的脸色,第一次变了。
法官综合了全部证据,认定江临川在订婚过程中确实存在隐瞒重大事实的过错,对婚约的解除负有主要责任。最终判决:我返还彩礼一百八十万中的大部分,但江临川因其过错,需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返还金额大幅减少,他还得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判决下来的那天,我坐在法庭的旁听席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没有完全赢,可也没有输。我拿回了一部分本该属于我的公道,也让江临川为他的欺骗,付出了代价。
走出法院的那天,阳光正好。江临川从另一侧的门走出去,没有再看我一眼。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说不出的复杂。
这场退婚,从一百八十万彩礼开始,以一场官司结束。它教会了我一个道理:这世上,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你以为是你的钱,法律会告诉你它归谁;你以为的理直气壮,在证据面前,也可能变得不堪一击。
我也明白了,感情里的欺骗,可以在心里骂一万遍,却未必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脚。真正的底气,不是义愤填膺,而是在你开口的那一刻,手里有没有足够的证据。
我把那笔钱,按判决退了回去。剩下的,我捐给了老家的一所小学,给孩子们买了书。
我不想留着这笔钱,因为它每一分,都沾着那段欺骗和算计的晦气。
如今,我又一个人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日子恢复了平静。我不再相信什么"顺理成章的幸福",我只相信,做人要清醒、要留证据、要守住自己的底线。
这场官司,让我输了一部分钱,却也让我赢回了一个更清醒的自己。
我不后悔退那门婚,也不后悔为了不退彩礼去争一争。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比钱更重要——那就是,我不想被人骗了,还要乖乖地、把被骗的东西,再原封不动地还回去。
那不是我苏曼琪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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