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2日,中国恒大清盘人发布第二份进展报告,一组数字再次引发关注。
截至9月30日,清盘人累计变现约34亿港元,而收到的200份债权证明,申索总额约3600亿港元。
与此同时,报告还披露了恒大早年向美国一所大学支付巨款、集中购买名家艺术品等事项。一边是债权人等待清偿,一边是过去的大额支出被重新核查,反差确实不小。
但在我看来,讨论恒大旧账,不能只停留在“钱花得多不多”,更不能把所有海外付款直接认定为违法转移。真正值得追问的,是重大支出有没有合理依据,资产处置是否审慎,清盘人能否依法追回资金,以及相关责任能否得到清晰认定。
追回34亿港元,为什么还不能说债权人拿到了钱?
截至2026年9月30日,清盘人累计变现约34亿港元。
其中,约9050万港元来自中国恒大直接持有的资产,约33亿港元来自附属公司资产。但附属公司卖掉资产,不代表钱就能直接交给中国恒大的债权人。
报告显示,约33亿港元附属公司变现款中,约21亿港元已经归集到中国恒大,另有约12亿港元仍留在清盘人控制的附属公司。加上中国恒大直接变现的部分,目前归集到中国恒大本身的金额约为22亿港元。
资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最终分配,是三个不同环节,不能混为一谈。
再看约3600亿港元的债权申索。其中,票据及债券约占40%,内地金融机构约占24%,集团内部往来约占22%。
需要注意,3600亿港元是债权人申报的总额,并非已经审定的最终债务。相关申索仍在审核,后续也可能有新的申报。因此,用34亿除以3600亿,得出不到1%的比例,只能说明目前回收规模与申索规模相差悬殊,不能直接当作最终清偿率。
更棘手的是,恒大在内地超过3000家实体中,已有650多家进入破产管理程序。部分项目公司的资产即使被拍卖,也要优先处理该项目公司的债权,剩余价值才可能继续向上归集。
这意味着,外界看到恒大还有楼盘、土地和公司,不等于境外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就能直接从中拿钱。清盘人也表示,从内地附属公司资产中获得回收的希望有限。
我认为,清盘工作不能只看变现总额,还要看资金能否归集、债权能否完成审定,以及最终有多少现金可以分配。
清盘人计划在2027年上半年进行首次中期分配,但目前还无法估算具体比例。对债权人来说,真正重要的不是报告上的数字有多漂亮,而是最终能拿回多少钱。
约12亿港元付给美国大学,商业理由为何受到追问?
报告披露,中国恒大在2013年11月和2016年3月,与美国一所大学另有两项安排,两次付款合计约12亿港元,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设立研究中心并取得冠名权。
清盘报告没有直接写出学校名称,但《金融时报》的报道指向哈佛大学。哈佛2013年公开资料显示,恒大的支持涉及绿色建筑与城市中心、免疫疾病中心,以及数学科学与应用中心等项目。
清盘人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无法确认这笔巨额付款具有明确的商业理由,也没有看到中国恒大获得相应利益的充分依据,并认为这类付款看起来不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
这番话值得重视,但也必须准确理解。清盘人对商业合理性提出质疑,不等于法院已经认定付款违法,更不能直接证明这笔钱是为了逃避债务追索。
企业支持科研、资助大学,本身并不意味着存在问题。真正需要解释的是,相关付款的决策依据是什么,企业预期获得什么利益,合同又对资金用途和冠名权益作出了哪些规定。
我认为,一家以房地产开发和投资控股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安排如此大额的海外支出,理应有清晰的决策记录和合理的商业论证。不能因为款项付给美国大学,就直接认定它是在转移资产;也不能因为名义上属于科研合作,就认为不需要核查。
报告还披露了另一笔容易被混淆的款项。
2020年2月,中国恒大、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与美国一所大学签署意向书,计划组建联合科研团队。恒大同意预付1430万美元,用于新冠研究及双方批准的其他项目。截至2021年7月,约1110万美元已经使用,剩余320万美元尚未使用。
清盘人取得法律意见后,认为其中200万美元具备合同追讨基础,目前正与校方商谈和解。
这笔预付款与2013年、2016年的研究中心和冠名安排不是同一件事,不能混在一起计算。
在我看来,清盘人需要逐项核实合同:哪些款项已经履行,哪些存在未使用资金,哪些具有明确的退款依据,哪些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把事实查清,才能避免把合理支出一概否定,也避免让存在疑问的重大支出轻轻带过。
13亿港元买110件艺术品,最后收回多少钱?
比大学付款更容易让人产生直观感受的,是恒大购买艺术品的账目。
报告显示,从2016年3月开始的约18个月里,恒大一家附属公司集中购入110件艺术品,总成本约13亿港元,其中95件购自香港同一家经销商。
作品包括毕加索、莫奈和安迪·沃霍尔的作品,也有亨利·摩尔与芭芭拉·赫普沃斯的雕塑。
清盘人接手后,在恒大香港原总部及外部仓库找到100多件作品。部分作品被放在储物室内,没有妥善包装,也没有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
截至报告发布时,清盘人接管的107件艺术品中,96件已经售出,净收回约2.25亿港元,整体售价低于购入成本。
报告还披露,五件价格较高的作品早在2021年10月就被一次性卖给同一买家。这五件作品占整批藏品购入成本的一半以上,只有一件卖出了利润,整笔交易亏损约2亿港元。
从约13亿港元的购入成本,到已售作品净收回约2.25亿港元,差距确实明显。
但我认为,不能仅凭卖价低于买价,就断言所有购买行为都存在不当。艺术品价格会受到市场行情、作品状况和交易条件影响,真正需要调查的,是当初为什么集中购买这么多作品,交易是否经过审慎决策,后续保管和处置是否得当。
清盘人表示,目前掌握的资料并不完整,尚无法完全确定恒大购买如此大规模艺术品的原因。报告提到,至少部分作品原计划放在恒大总部的一所会所内展示。
这说明,艺术品可能不仅用于投资,也涉及办公空间展示和企业接待。但具体支出是否合理,仍须结合决策记录和实际情况判断。
在我看来,企业可以购买非主营资产,但金额越大,越需要充分论证、独立估值和严格管理。若购买时缺少审慎论证,处置时又没有妥善安排,企业承担的就不只是市场波动风险,还有管理不善带来的损失。
私人飞机、离岸公司与追责,不能只靠一句“公司行为”
恒大过去的资产安排涉及多个公司和地区,这也增加了清盘难度。
跨境公司架构本身不意味着违法,但进入清盘程序后,相关资产归属、债权关系和资金流向,都需要依法核实。清盘人必须通过合同、交易记录和相应司法程序,逐项判断哪些资产能够追回,哪些支出需要进一步调查。
报告还披露,恒大名下有一架停在广州的空客A319私人飞机。这架飞机从2023年起已不具备适航条件,并拖欠超过5000万港元的管理及相关费用。清盘人预计,交易完成后可以净收回约1200万美元。
与此同时,清盘人正在就超过65亿美元的股息损失起诉许家印、夏海钧、丁玉梅等相关人员,相关责任仍需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这里必须区分不同事项:飞机处置属于资产变现,大学付款涉及合同追讨及商业合理性审查,股息损失诉讼则涉及相关人员可能承担的责任。它们的法律性质并不相同。
公司签署合同,不代表相关人员必然承担个人责任;但合同由公司签署,也不意味着相关决策者可以自动免于追责。
究竟由谁承担责任,要看具体职权、决策过程、交易性质和相关证据。我认为,清盘工作的价值就在这里:既要把能够处置的资产尽可能变成现金,也要把有法律依据的追索推进下去。
不能因为支出金额巨大,就直接认定某个人违法。
也不能因为交易经过公司账户,就放弃追查决策责任。真正有效的追责,是让证据决定责任,而不是先下结论再找证据。
恒大清盘报告再次把两组数字摆在公众面前:约3600亿港元的债权申索,以及截至2026年9月底累计约34亿港元的资产变现。
与此同时,约12亿港元的早年大学付款、约13亿港元的艺术品采购,也成为清盘人调查和公众讨论的焦点。
在我看来,恒大清盘最应该坚持的原则,是不让情绪替代证据,不让复杂架构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也不把尚未认定的疑问提前写成结论。
接下来,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债权审定能否推进、资产处置能否提高回收金额、跨境追索能否取得实质成果,以及相关诉讼能否依法厘清责任。
债权人需要的不是几句痛快话,而是能够真正拿回的钱;公众需要的也不是未经证实的猜测,而是一份经得起核查的账目。
把账算清,把责任查明,把能够追回的资产尽可能追回来,这才是恒大清盘真正应该交出的答卷。
信源来自:2026-10-23 恒大清盘人暂追回1%境外申索资产 追债正指向哈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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