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的老人,在自家门口的楼道里睡了整整10个月,这事儿就发生在上海长宁区新泾五村。要说天底下最寒心的场景,恐怕莫过于此。
韩阿婆今年90岁,打今年1月份起,她再没进过女儿的家门。轮椅就是她的床,一条薄被就是全部家当,吃喝拉撒全在电梯间旁的公共过道上解决。老人夜里常常喊叫,有时候还忍不住在楼道里大小便,难闻的气味飘满整个楼栋。邻居们被折腾得整宿睡不着,打投诉电话、找居委会、喊警察,能想的办法都想遍了,问题依旧悬着。
有人怒斥大女儿:“亲妈睡楼道,你的良心呢?”这话扎心,却不无道理。可这位史女士也有自己的说法,母亲半夜嚎叫,气味难闻,她实在受不了。她心里还憋着一笔账:老太太原本住在奉贤,老房子被两个妹妹经手卖掉了,她把母亲接过来照顾,觉得自己是“出了头”的人。可话说回来,她自己每个月要还启东房子的贷款,银行卡都被冻结了,日常开销全指着母亲那4900多块钱的退休金。谁在照顾谁?谁在啃谁?这笔账恐怕很难算清。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再难,也不该把九旬老母亲晾在楼道里过冬。社区民警查过,史女士做过司法鉴定,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意思是她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比正常人弱,但法律上并非免责。需要注意的是,母女俩都不在精神病人名册上,真实状况外人说不清。
法律界人士的看法很明确:老人没被断水断粮,遗弃罪眼下不好认定,可这种照护方式已经算失职,涉及民事侵权。眼下最要紧的事,是给韩阿婆做一个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能力鉴定。一旦认定她没有或者只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就该另行指定监护人,绝不能让大女儿一个人说了算。
居委会其实一直在忙活,保洁照做、保安巡逻,情况也上报给了区民政局。二女儿、三女儿那边呢?嘴上都说“愿意照顾”,可一提到坐下来当面谈,个个躲得远远的,连小区门都不肯进。手心手背都是肉,可这仨女儿,没有一个是真往母亲身边靠的。居委会没有执法权,司法所建议邻居走诉讼路子解决楼道被占的问题,邻居们不干了:凭什么让我们打官司?公职部门不该出手吗?
天越来越冷,老人耗不起。律师给出了两步走的方案:先让老人临时安置下来,去日间照料中心,或者过渡到养老院,花销回头找三个女儿追讨;同时启动监护权变更,把退休金的去向查个明白,当年卖房的事也该翻出来重新捋一捋。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房子没分清楚,从来不是把母亲扔在楼道的理由。
说到底,这不是哪家关起门来的私事。楼道扫得再干净,也变不成一个90岁老人该有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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