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岁老太的“楼道卧室”:这不是家务事,是照护底线漏了风
九十岁的人,本该屋里捧碗热汤,怎么会在公共楼道熬过近十个月?上海长宁区新泾五村,韩阿婆从今年1月起,就没再进过女儿家门。二楼电梯间旁,一张轮椅当床,薄被一搭算铺盖;吃喝拉撒、洗脸漱口,全在公摊地盘解决。半夜常喊叫,偶尔还在楼道里方便,味道顺着楼梯往上窜,邻居被折腾得睡不好,12345打了又打,居委跑了又跑,警也报过。
大女儿史女士的说法是:母亲夜里闹、身上有味,自己扛不住。可她话锋一转,又绕到“房产账”上:母亲原先在奉贤的房子被两个妹妹经手卖了,她把母亲接来同住,自己却靠母亲每月4900多元退休金过日子;启东买房贷款压着,银行卡因还款问题被冻,开销全指望着这笔钱。邻居看不下去,当面呛她:“自己老妈睡楼道,像话吗?”
更绕的是,史女士有司法鉴定,诊断过“未特定精神障碍”,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这身份不是“免责任金牌”,只说明她辨认控制能力弱,不等于照护义务可以打折。母女俩又都不在在册精神病人名单里,实际状态成了糊涂账。法律人士说得明白:没完全断水断粮,刑事遗弃罪未必好认定,但照护失职、民事侵权跑不掉。眼下最该做的,是给韩阿婆做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能力鉴定;若认定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就该另指监护人,不能继续让大女儿单方把着人和退休金。
居委也有苦水:保洁、巡逻、上报区民政局都做了,二女儿、三女儿嘴上说“愿意照顾”,一提当面协商,谁也不肯进小区见大姐。居委没执法权,司法所建议邻居起诉占用公共部位,邻居反问:“凭啥让邻居打官司,公家不该管?”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老人睡楼道十个月,早就不是“难断”,是“该断”。
赡养不是转账截图,监护更不是退休金提款卡。三个女儿都有法定赡养义务,房产没掰扯清,不能拿老妈当筹码。天气越来越冷,先临时安置、费用事后追偿,再同步查监护、审退休金、复盘房产交易,一步都不能拖。楼道灯再亮,也照不出家的温度;轮椅再稳,也稳不住一个九十岁老人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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