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太楼道“安家”一年,三个女儿谁在装睡?

上海一位90岁的韩老太,每月退休金4900元,名下还有套房,按理说晚年该是含饴弄孙的光景。可现实是,她被大女儿摆在公共楼道里,轮椅一坐就是一年多,脸盆热水瓶摆了一地,活生生把楼道过成了“家”。

事情得从老太太卖房说起。她把房子卖了,钱分给了二女儿和三女儿,然后揣着每月4900块的退休金,投奔大女儿史女士养老。大女儿心里那杆秤瞬间歪了:房子没我的份,养老倒想起我了?于是老太太被“安置”在楼道里,每天米糊、爆米花胡乱对付一口,半夜疼了喊两声,大女儿还嫌吵得睡不着、嫌她身上有味儿。

邻居唐女士看不下去了,整栋楼的人都在指责:“这是你老娘啊!”可史女士一肚子苦水:自己住的是前夫的房,房贷压着,银行卡冻着,全靠母亲那点退休金撑着,况且她本人还被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精神状态本就不稳。二女儿三女儿呢?一句“房款是妈自愿给的”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想接人又说不愿见大姐。三姐妹就这么踢皮球,把九旬老娘踢在了楼道里。

俗话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可这老太太养了三个闺女,防来的却是楼道里的穿堂风。

律师说得明白:赡养义务是法定的,跟房子分给谁没半毛钱关系。大女儿的行为虽够不上遗弃罪,但照护失格是板上钉钉;二女儿三女儿拿了房款不担责,同样说不过去。眼下最要紧的,是先给老人做行为能力鉴定,让居委会、民政部门或法院重新指定监护人,把老人送进养老院安顿好,再依法算赡养费和房产那笔账。

说到底,这场闹剧里没有赢家。大女儿有怨,二女儿三女儿有私,可最苦的是那个说不清话、蜷在轮椅上的九旬老人。财产分配不公,可以吵、可以告,但把亲娘扔在楼道里挨冻受饿,这道坎,良心过得去吗?法律能判出赡养费,判不出一个“孝”字——三个女儿,谁在装睡,谁心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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