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重男子转院途中被网约车司机甩在路边后死亡 法院一审判司机赔8000元平台赔5000元
男子发热多日就医,输液途中病情突然恶化,家属情急之下呼叫网约车准备转院。
不料行驶途中,司机以乘客可能呕吐污染车辆为由,单方面中止订单,将病重男子及家属甩在路边。
随后男子经120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悲痛之余将涉事医院、网约车平台、司机一并告上法庭,索赔96万余元。
近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事医院无责,涉事司机赔偿8000元,网约车平台赔偿5000元。
这起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对网约车司机职业操守、平台审核责任以及危重病人转运规范的广泛讨论。
时间回到2025年8月13日,南宁市民杨某因发热多日不退,还伴随头晕头痛等症状,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南宁市中医医院就诊。
经过医生初步检查,怀疑杨某为肺部感染,建议立即住院治疗。
然而,院方先后三次向家属提出住院建议,家属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了住院安排。
当日下午,杨某在医院输液过程中,病情突然急转直下,出现神志异常等危重表现,整个人的状态迅速恶化。
家属见状十分焦急,想求助就诊医院将杨某转送至另一家医院就诊,但未能如愿。
情急之下,家属通过网约车平台下单,呼叫了一辆普通网约车,准备自行送病人转院。
杨某和家属乘车出发后,车辆刚驶出一段距离,网约车司机覃某便察觉到车上的病人状态不对。
覃某担心杨某在路上呕吐,会弄脏自己的车内环境,于是要求停车。
家属苦苦恳求覃某将病人送到医院,承诺如果弄脏车辆愿意承担清洁费用,但覃某态度坚决,无视家属的恳求,单方面中止了订单。
覃某将身患重病的杨某一行人丢在路边后,驾车扬长而去。
被甩在路边的家属看着病重的亲人,在无助之下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随后,杨某由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
虽经医院全力抢救,杨某仍于当日21时许被宣告死亡。
死亡原因为重症肺炎。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逝去,家属在巨大悲痛之余,将南宁市中医医院、网约车平台以及司机覃某一并告上了法庭。
家属提出的诉讼请求金额高达96万余元,认为医院、平台和司机三方都应当为杨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司机覃某属于无证营运,并未取得相应的网约车营运资质。
覃某在承运危重病人途中中途甩客,且未采取任何救助举措,主观过错明显。
法院认为,覃某的甩客行为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救治时间,与杨某的死亡后果存在部分因果关系。
关于网约车平台,法院认定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向无证司机派单,存在管理失职,应当承担按份责任。
但法院同时指出,三方不存在共同侵权的意思联络,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按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还特别指出,家属在这起事件中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家属三次拒绝医院的住院建议,在病人危重情况下选择普通网约车转运,而非呼叫专业救护车。
此外,家属也未向司机告知病人的危重状况,导致司机对乘客病情的严重性缺乏认知。
法院同时认为,受害人杨某自身存在基础疾病,这是死亡发生的主要原因。
综合全案过错程度与因果关系,一审法院最终作出判决。
司机覃某赔偿家属8000元。
网约车平台顺佳捷汽车租赁服务公司赔偿家属5000元。
涉事医院南宁市中医医院不承担责任。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在网上引发了热议,不少网友认为赔偿金额过低,难以起到警示作用。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负有安全注意义务,在特殊情况下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等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旅客。
如果承运人未尽此义务导致旅客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危重病人应当第一时间呼叫救护车,而非自行呼叫普通车辆转运。
普通网约车司机不具备专业急救知识和设备,无法在转运途中对危重病人进行有效救护。
家属在就医过程中也应当尊重医生的专业建议,切勿因一时的固执而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目前,一审判决已作出,双方当事人是否上诉尚未可知。
这起悲剧也为整个网约车行业敲响了警钟,平台应当加强对司机的资质审核和职业培训,司机也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在特殊情况下履行救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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