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汕头市潮南区台湾农民创业园井都、陇田片区约300亩高位池养虾场清理整治引发持续争议,涉及本地养殖户及台资养殖户,这起交织着生态治理、历史招商承诺、用地审批、台企权益的纠纷,仍处在多方博弈之中。为此,记者进行深入调查。

据养殖户介绍,这批高位虾池是早年台创园招商引资引入项目。当年,养殖户与园区管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按时缴纳租金,先后投入资金建设标准化高位养殖池、配套尾水处理设施,养殖经营已有多年。养殖户称,项目落地由园区主导对接选址准入,入驻之后,他们多次向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申请设施农用地备案、养殖证、环评等手续,但相关审批长期无法办结。

2025年底至2026年初,属地井都、陇田区启动片区清理整治工作,整治理由为涉事养殖设施未取得环评、设施用地备案、养殖审批等完整手续,养殖尾水存在污染风险,纳入练江流域、近岸海域生态治理整治清单。

养殖户反映,集中拆除行动启动前,大部分人没有收到齐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通知书、催告文书,也未组织听证,池内尚存成品虾、虾苗以及养殖设备,来不及转移处置,财产损失巨大。拆除行动开展一段时间后,属地紧急叫停,拆除工作阶段性暂缓,但片区采取停水、停电管控,养殖生产基本停滞。

2026年3月,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向相关养殖户下发通知,以用地不合规、手续缺失等理由,单方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限期清退。此举进一步激化矛盾。养殖户一方认为,项目是政府园区招商引入,审批的障碍不在养殖户,不能将历史遗留问题的后果全部由经营主体承担;他们希望有关部门厘清权责,对投入资产、养殖损失予以评估补偿,对符合整改条件的地块明确补办审批的路径。

从执法和治理角度,相关整治逻辑为:土地租赁合同、园区招商准入,不能替代用地、环评、养殖等法定审批手续,无证养殖设施存在生态污染隐患,按照生态环保督察要求需要清退整改。

事件发生后,养殖户已委托律师团队,同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主张国家赔偿,同时通过信访、台办等渠道反映诉求,部分当事人提交刑事控告材料,暂未公布立案结果。截至发稿,汕头市、潮南区尚未对外发布该事件正式调查通报,没有出台统一补偿方案,也未明确该片区项目合法化补办通道,暂无干部问责的公开信息。

10月25日,汕头市潮南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内井都、陇田片区高位池养虾遭遇一伙不明身份人员强拉电闸。据现场人员称,该伙人员疑是社会闲杂人员,疑是镇政府指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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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受访法律人士表示,该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历史招商行为与后续监管之间的衔接问题。行政机关开展生态整治、查处违法养殖于法有据,但实施强制拆除,应当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履行告知、催告、听证、财产清点保全等程序;园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范畴,单方解约也需要遵循行政协议相关法律规定。

这一事件也折射出部分涉农园区长期存在的共性难题:早期招商阶段对用地规划、审批可行性研判不足,招商承诺和法定审批权限脱节,形成历史遗留项目,后期生态、土地监管收紧之后,容易出现“招商容易办证难、整治清退矛盾大”的困境,考验地方在生态保护、契约诚信、经营主体权益之间的平衡治理能力。

目前,属地相关部门正和养殖户持续沟通协调,相关行政案件正在审理当中,事件后续走向有待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