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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地方金融组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地方金融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地方金融组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理州辖内地方金融组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及重点

全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公职人员具有如下行为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以借贷为名,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侵占被害人财产的套路贷。

(二)采取电话短信轰炸、曝光隐私、骚扰亲友等手段索取债务的软暴力催收;采取殴打、非法拘禁、威胁人身安全、强行扣车扣物、上门打砸滋扰、聚众闹事等硬暴力催收。

(三)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为地方金融组织领域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开脱罪责,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等。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12337”全国扫黑办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二)大理州财政局,电话:0872-2316258,0872-2428123;来信来访地址:大理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财政局。

四、举报须知

(一)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姓名、户籍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物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三)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仅征集大理州辖内地方金融组织领域涉黑涉恶及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其他无关线索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大理州财政局

2026年10月20日

来源:大理州财政局

编辑:向红玉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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