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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信件内容:
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后,去办理装修提取时,工作人员说不动产权证不到六年,不给办理。我说我的房子早就超过六年了,因为是旧证换发的新证,我去不动产中心调取了当时换证的资料,上面明确体现了旧房产证信息,确实已经超过六年,我复印了相关的资料,不动产中心也给盖章证明,到了公积金业务柜台,还是一口咬定不能办理。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装修提取的82号文件上明确写着“缴存地6年以上(含6年)自住住房可办理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在实际操作时,却死搬硬套,不讲事实,而且在提供了证明材料的情况下,还是不给办理,实在是无法理解,是故意刁难,还是敷衍塞责。对于市公积金中心在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人为设置办理门槛,不为群众着想的行为,请给出答复!
0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关于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试行)》(吕房金发〔2026〕82)号文件规定,缴存地6年以上(含6年)自住住房可办理装修提取。为减少办事要件,简化业务流程,中心规定以产权证时间为准,不需提供其他佐证资料。2022年,我中心配合全市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工作,出台“清零行动”专项提取政策,以产权证时间为准,提供产权证及契税发票即可办理购房提取。购房提取6年以内可办理、“清零行动”购房提取也以产权证办理时间认定购房时间办理,装修提取6年以上可办理,购房提取、装修提取两种业务统一以产权证时间为准。鉴于以上两种提取方式,请根据您的情况,携带相关资料在我中心任一网点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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