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浦发银行、江西银行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获批。其中,江西银行由合规部总经理出任首席合规官,在已披露的银行案例中属于少数专职化安排;浦发银行 崔炳文 则是兼任“ 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

我们统计了今年以来监管核准的50家银行保险机构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情况。这份横跨全年、覆盖各类机构的名单,是一面观察金融业合规治理升级的镜子。从任职路径看,金融机构呈现出“大行走豁免、多数走审查以及少数机构专职化”的特点。

大行走豁免:除交通银行外,其他五大行均由行长兼任

名单最直观的特点,是覆盖面的完整性。50家机构中,1家国有大型银行(交通银行),股份制银行3家(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城市商业银行15家,农村金融机构11家,保险机构15家,在华外资法人银行5家。从国有大行到股份制银行,从城商行、农商行到外资法人银行,从银行到保险,各类机构无一缺席。

覆盖面完整的另一面,是配置路径的分化。六大行中,工、农、中、建、交、邮储均已配齐首席合规官,除交通银行外,其余五大行均由行长直接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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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国有六大行首席合规官已全部到位,除交通银行由首席风险官兼任外,其余五家均由行长兼任。

行长兼任的依据来自《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的豁免条款—由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的,不受任职条件限制,无需另行取得任职资格许可。这一制度出口让大行得以在过渡期内快速完成形式合规。而名单中的城商行、农商行和保险机构,大多需要走完整的任职资格审查流程,这也是它们出现在核准名单中、而大行行长兼任案例较少出现在名单里的制度原因。

多数走审查:过渡期倒计时前加速“部位”

名单中的多数机构基本都走了完整的任职资格审查流程。1月4日,富泽人寿陈义军、国宝人寿王竹国率先获核准;3月10日,平安银行吴雷鸣、广发银行李冰同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5月11日交通银行刘建军、6月2日光大银行杨文化相继落地;7月成为城商行密集期,天津银行董晓东、沧州银行张景涛、重庆银行王伟列、中原银行潘文尧、北京银行魏昱集中获核准;10月16日江西银行钱正获核准,为名单添上最新一笔。

这种均衡节奏说明,首席合规官配置,是机构按照《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要求、结合自身治理安排有序推进的常态化工作。监管审核也保持了稳定的节奏,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到各地方监管局、分局,多层级同步发力。

时间节奏的背后有一条隐性的“过渡期倒计时”线索。《办法》自2025年3月1日施行,设置一年整改期,2026年3月1日为最后期限。这意味着名单中相当一部分机构的配置,本质上是合规时限压力下的“补位”动作。2月至3月间大行密集宣布行长兼任,与下半年城商行、农商行核准高峰,共同构成了从“形式合规”向“实质合规”过渡的阶梯。

从核准主体看,名单呈现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地方监管局、监管分局多级联动的格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直接核准了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中国人保集团等全国性机构的首席合规官;上海、北京、深圳、广东、江苏、浙江、天津、重庆、四川、山东、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河南、河北等省级监管局,以及宜春、黄南、沧州、揭阳、东莞、韶关、宿迁等监管分局,则承担了大量城商行、农商行、外资法人银行和保险机构的核准工作。

地方监管分局介入农商行首席合规官核准,意义不止于“把关”。对于资产规模有限、合规人才储备薄弱的县域农商行而言,监管分局的参与本身构成一种外部约束,它被纳入了可追溯、可问责的监管流程。

少数专职化:由合规部总经理直接出任

名单相当比例的首席合规官同时兼任其他高管职务。光大银行杨文化获核准“副行长、首席合规官”,富泽人寿陈义军为“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国宝人寿王竹国为“总经理助理、首席合规官”,安联人寿殷俊为“首席合规官、董事会秘书”。

相比之下,江西银行钱正属于少数走“专职路线”的首席合规官,由合规部总经理出任,此前华夏银行已聘任杨宏担任专职首席合规官,是较早的专职化案例,不过,2026年5月26日,杨宏因工作原因辞任首席合规官,转任华夏银行香港分行行长。刚刚上任的浦发银行崔炳文以及宁夏银行宋坚则是“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一肩挑。

这种安排体现了制度落地的务实性。首席合规官制度并非“一刀切”新设岗位,而是预留了与现有高管架构衔接的空间。由副行长、副总经理等已有决策层成员兼任,可以在不显著增加高管职数的前提下,把合规管理嵌入决策核心;首席合规官与首席风险官兼任,则有利于风险与合规条线的协同。但这也带来一个待观察的问题:兼任者能否在业务发展与合规底线之间保持足够独立性,需要靠授权体系和考核机制来保障。

苏商银行研究员薛洪言表示:背负经营指标的兼任者,在业绩增长与合规管控之间难免存在角色冲突,若缺乏独立的专业团队支撑,高配容易流于形式,甚至使合规审查在最高层级被经营压力所妥协,沦为事后背书。独立性的真正考验不在授权文件里,而在每一次合规意见与业务冲动冲突时,说“不”的代价是否足够低。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首席合规官

核准日期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刘建军

5月11日

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杨文化(副行长、首席合规官)

6月2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吴雷鸣

3月10日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冰

3月10日

城市商业银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魏昱

7月10日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晓东

7月31日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伟列

7月27日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潘文尧

7月20日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景涛

7月27日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立雄

5月20日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殷晓峰

4月24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勇杰

3月13日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陈松

4月8日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惠斌

3月16日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昊鲁

2月13日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钱正

10月16日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孙剑曙

8月4日

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罗建伟

9月7日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宋坚(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

8月21日

农村金融机构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郭柱

4月10日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贺珩

4月17日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叶云飞

3月9日

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文明

3月3日

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陈志成

4月8日

广东揭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潘毅信

4月3日

广东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罗昆刚

2月14日

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莉

2月27日

上高农商银行

黄琳娟

9月8日

青海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刘全军

8月21日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刘震新

4月21日

保险机构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白飞鹏

4月3日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王有为

4月24日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肖涛

3月4日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陶东胜

2月13日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袁菁

4月14日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武锐

5月8日

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王新利

3月27日

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伊志友

2月14日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马力

2月13日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裴雷

4月13日

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

梁涛

5月11日

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殷俊(首席合规官、董事会秘书)

5月13日

北京法巴天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吴民许

5月15日

富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陈义军(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

1月4日

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王竹国(总经理助理、首席合规官)

1月4日

在华外资法人银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刘宁

9月1日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冯佳瑜

9月9日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张柳生

7月3日

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谢飞彬

6月5日

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张磊

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