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坪山石井杨记柴火鸡店装修项目“6·5”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2026年6月5日17时20分许,坪山区石井街道金田路20号杨记柴火鸡店装修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涉事项目发包单位为深圳市坪山新区杨记柴火鸡店;备案施工单位为深圳市澜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施工承包人肖**,本起事故死者,系涉案商铺屋面修缮、商铺装修两项工程的实际承包人、施工现场负责人;杨*砍系杨记柴火鸡店经营者杨*磊父亲,杨记柴火鸡店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发包负责人。
事发经过自行检修更换广告牌故障LED电源
从梯子上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报告显示,经调取杨*砍与肖**微信聊天记录核实:2026年4月27日,杨*砍向肖**反映商铺户外广告招牌“烤鱼石锅鱼”字样发光故障,称故障系肖**此前作业过程中导致,要求其排查处理。
聊天记录中涉及的广告牌字体灯光不亮的情况。
2026年6月5日17时3分许,肖**在未告知杨*砍、未通报作业内容的情况下,独自驾车抵达杨记柴火鸡店,携带维修工具及LED电源配件,计划自行检修更换商铺外挑屋檐广告牌故障LED电源。作业时,肖**将收拢状态的铝制人字梯斜靠在冷藏柜柜体上,站上梯子对吊顶内广告牌电源线路开展检修作业。17时08分39秒,户外广告牌灯亮起,肖**探出上身,仰头观察屋檐外侧广告牌灯光亮灭状态。17时20分08秒,肖**身体突然从梯子上坠落,同时带动局部铝扣吊顶脱落,坠落高度约1.9米。
金田路20号杨记柴火鸡店外观。
事故现场有一把总长2.3米的铝制人字梯(呈收拢状态),斜靠于高1.9米冷藏柜柜体外侧。
事发时,杨*砍恰好抵达店铺,看到肖**跌落地面,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肖**意识丧失、手部受伤流血,随即安排店员拨打120急救电话。17时28分许,120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对肖**进行检查抢救,经10余分钟抢救,医护人员确认肖**抢救无效死亡。
肖**,男,41 岁,江西吉安人,涉事商铺屋面修缮和室内装修工程实际承包人、施工现场负责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被鉴定人肖**是电击死亡。
现场遗留的东成牌锂电手电钻。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
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规开展作业
不慎触碰带电导体后触电死亡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死者肖**安全意识淡薄,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违规使用梯子登高进行电源线路检修作业,作业过程中不慎触碰裸露带电导体后触电死亡。
报告内容显示,导致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有三点——
☛ 肖**作为涉事项目承包人和现场负责人,使用澜庭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备案,违规聘用无证人员从事电工作业,施工完成后未对电源线路进行核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广告牌分控开关零火线接反的事故隐患。
☛ 杨记柴火鸡店未认真审核承接人的主体资格,作为项目发包方,未与承包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亦未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未对涉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能发现现场人员违规作业行为并督促整改。
☛ 澜庭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先后两次违规将公司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出借给肖**个人,实施商铺屋面修缮和装修工程备案。
事发位置4台防雨开关电源状态。
报告显示,在涉事项目实施期间,肖**先后聘用4名电工实施店内线路敷设和电器设施安装作业,其中2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组织实施广告牌分控开关控制箱移位作业时,肖**安排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实施作业。分控开关移位安装完成后,该无证作业人员与肖**均未对接线情况进行核验,未发现广告牌分控开关零、火线接反问题。
广告牌电源线绝缘破损,导体裸露情况。
涉事电源线线头铜芯裸露情况。
此触电事故电流回路机理分析:带电裸露导线(相电压 230V)→肖**右手→人体→脚部→铝制人字梯→大地(地面)。当肖**右手触碰裸露带电导线时,人体、铝制梯与大地构成了低阻抗导电通路,230V工频电压主要施加于人体阻抗之上,产生足以致命的工频电流,导致肖**触电后肌肉痉挛、意识丧失,从梯子上坠落至地面。
调查情况街道城建办监管存在漏洞
暂未发现区住建局履职不到位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调查报告还披露了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报告显示,5月6日,石井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巡查发现杨记柴火鸡店存在未登记擅自施工行为,当即责令停工并限期补办备案信息登记。5月8日,完成备案手续后,次日约谈了施工负责人肖**,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岗前培训、防护用品佩戴及危险作业旁站等安全措施,肖**当场签署安全承诺书。自5月8日项目备案至事发时,街道城建办累计对该项目现场巡查7次,排查整改隐患4项,全部完成闭环整改并录入监管系统。
经调查,街道城建办虽排查出项目未备案,责令停工并限期补办了备案手续,将项目纳入管控并开展了现场巡查检查,但在监管过程中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巡查深度不足、隐患排查不细致的问题,监管存在漏洞。
2025年7月以来,区住房和建设局累计开展监管主题培训9场,出动监管人员924人次,检查小型工程462项次,下发安全检查督导意见书462份,督促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841项。其中针对石井街道辖区,督查小型工程74项次,下发督导意见书74份,整改闭环安全隐患267项。经调查,暂未发现区住房和建设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处理建议建议对发包方给予行政处罚
建议对街道城建办及有关人员作出处理
结合事故调查情况,调查组建议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 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肖**作为涉事项目承包人和现场负责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
☞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杨记柴火鸡店未认真审核承接人的主体资格,作为项目发包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坪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 建议给予处理的政府监管职能部门
鉴于石井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在项目资质审核中把关不严、现场巡查检查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建议由石井街道办事处依据有关规定对街道城建办及有关人员作出处理,查处结果在结案后15日内报区安委办备案。
☞ 其他处理意见
鉴于澜庭公司先后两次违规将公司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给肖**办理施工备案手续,建议移交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法严格查处,查处结果在结案后15日内全区通报并报区安委办备案。
鉴于在项目线路安装作业过程中,两名无证作业人员违规参与电气线路安装作业的行为,建议由石井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对该两名无证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约谈提醒。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刘正方
编辑:刘正方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