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道路管理实际,在辖区道路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要求,现将监控设备设置点位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一)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1.果园路-文昌大道-东(状元桥东)
2.翰林大道-文昌大道路口-南(状元桥南)
3.果园路-文昌大道路口-西(状元桥西)
4.文昌大道-果园路口-北(状元桥北)
5.嶲州大道-彩虹桥桥头-东(彩虹桥东)
6.嶲州大道-文昌大道-南(彩虹桥南)
7.嶲州大道-文昌大道-西(彩虹桥西)
8.嶲州大道-文昌大道-北(彩虹桥北)
9.文昌大道北段-青龙路-西(青龙路口西)
10.文昌大道北段-青龙路-南(青龙路口南)
11.文昌大道北段-青龙路-北(青龙路口北)
12.西宁路-五一桥路口-西(五一桥路口西)
13.越西县五一桥路口-南(五一桥路口南)
14.文昌大道-五一桥路-北(五一桥路口北)
15.新大街北段-十字路口-西(十字路口西)
16.新大街北段-十字路口-南(十字路口南)
(二)抓拍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17.越西县文昌大道至文昌街(文昌街单向行驶路段)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类型
(一)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117
(二)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73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法代码:1625
(四)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代码:6095
三、启用时间
上述卡口设备自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行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越西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21日
来源:平安越西
编辑:李瑞 代雨珈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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