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家杀了2头猪被罚五万,法庭上:猪是我自己养的哪里犯法了

罚款决定送到我手里时,我刚把最后一块猪肉挂上屋檐下的铁钩。

纸上写着:未经定点屠宰,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我盯着那个“五”字看了半天,抬头问来送文书的人:“我家养的猪,我自己杀了,肉自己吃,怎么就要罚五万?”

那人说:“你可以依法申辩。”

我叫陈树荣,五十三岁,在陈家洼种了一辈子地。那两头猪是我和老伴刘秀兰从春天喂到腊月的年猪。杀猪那天,院子里挤满了来帮忙的邻居,锅里炖着酸菜肉,谁也没想到,第二天罚单会先到。

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家养的猪自己吃”这句话,到了办案的人嘴里,竟然要分成好几种说法。

事情是从去年开春开始的。

我家院子西边有个猪圈,空了快两年。红砖砌的墙,顶上铺着旧瓦,墙根长了几簇草。以前我爹养过猪,后来年纪大了,猪圈就闲下来。村里人劝我别养,说现在猪肉不便宜,买现成的省事。

我没听。

“树荣,真要买猪崽?”秀兰把家里存的两百块钱放在桌上,“去年种子化肥刚花了一笔,今年还养猪?”

“养两头,过年自家吃。”

“养了卖不掉,猪价跌了又亏。你忘了前年那头猪,卖的时候还赔了钱?”

“这回不卖。”我说,“留着过年吃。”

秀兰看了我一眼,没再劝。她知道我认准的事,别人说十句也没用。

镇上赶集那天,我挑了两头精神的小猪崽。贩子说是本地猪和白猪的杂交种,长得快,好养活。我把猪崽放进车斗里,骑着三轮车往家赶。一路上,两头小猪挤在一起哼哼,我听着,心里比买了新农具还高兴。

从那天起,我每天早上五点多起床。

玉米面先用热水烫开,再拌麦麸和切碎的菜叶。夏天加些红薯藤,秋天添点自家地里收的红薯。秀兰种的白菜萝卜,削下来的帮子也不浪费,全进了猪食槽。

两头猪一开始小得能抱起来,到了秋天,已经沉甸甸地挤在圈里。它们吃食的动静很大,脑袋碰着食槽,哐哐响。我每天喂完都站在旁边看一会儿,看看有没有哪头不爱吃,看看身上有没有病。

“你对猪比对我细心。”秀兰有时这么说。

“猪不会自己去看病。”我说。

“我也不会啊。”

“你要是不舒服会告诉我,猪不会。”

她听完就笑,说我把猪当孩子养。

入冬之后,两头猪都长到了两百多斤。每次我从猪圈边走过,它们就抬起头,鼻子凑到栏杆边,像是知道我手里有吃的。

腊月初,我和秀兰商量杀猪的日子。

“腊月二十二怎么样?”我说,“离过年还有几天,肉能收拾好,腌的也来得及。”

“杀两头,咱家吃得完吗?”

“留下新鲜的,剩下的腌起来。闺女家送一点,你哥家送一点。又不是顿顿吃,慢慢来。”

“那就按你说的办。不过别把所有人都叫来,院子小,忙起来挤得慌。”

“叫老赵和大壮搭把手就够了。”

赵德贵是村里会杀猪的老人,六十出头,手艺好。我去他家借工具时,他正在院子里磨刀。

“杀年猪?”他问。

“嗯,两头。”

他把刀往磨刀石上一搁,抬头看了我一眼:“你问过村里没有?”

“问什么?”

“现在规定多。杀猪的事,最好先问清楚。”

“我自家养的,自家杀了吃,问什么?”

赵德贵没立刻回答。他摸了摸刀刃,像是在斟酌怎么说。

“我听人讲,农村个人自宰自食有例外,可到底怎么认定,各处不一样。你至少去镇上问一句,省得以后麻烦。”

我心里有些不舒服:“我又不卖肉,能有什么麻烦?”

“我不是说你卖。我是让你问清楚。”

“问了就要把猪送去镇上杀?来回折腾,肉也不是那个味了。”

老赵叹了口气,没有再争。他把工具递给我,约好杀猪当天过来帮忙。

我没有去镇上问。

在我看来,自家养猪,自家过年吃,是几十年没变的事。村里不少人以前都是这么过来的。没听说过杀年猪还得先打报告,也没听说过给女儿送点肉会出什么问题。

腊月二十二一早,天还没亮,秀兰就开始烧水。院子里的大锅架好了,几盆清水放在墙边。我和老赵、大壮把杀猪的工具摆好,先把两头猪从圈里赶出来。

第一头是黑猪。我给它起名叫大黑。

大黑平时很听话,今天却像是察觉出不对,站在圈门口不肯动。大壮从后面推了一把,它才慢慢出来。

“别急,按住腿。”老赵说。

我们三个人合力把猪按稳。老赵的刀落得快,动作干净。秀兰拿盆接血,手里的木棍不停搅动,免得猪血凝住。

之后是烫毛、刮毛、开膛。院子里忙得热火朝天。第二头猪处理得更顺利,等两头猪都分成整齐的肉块,已经快到中午。

秀兰把前腿肉、五花肉和排骨分开,准备一部分留着过年,一部分腌起来。猪肝和猪心放在盆里,骨头也都收好。我切了一些五花肉,和酸菜、猪血一起炖了一大锅。

邻居们闻着香味陆续过来。

“树荣,你家这猪养得真好。”大壮夹了一筷子肉,“肉紧实,香。”

“好吃就多吃点。”

“你杀了两头,这得吃到明年夏天吧?”刘婶问。

“慢慢吃。给闺女拿些,给她舅家送些。剩下的腌起来。”

“我家也想买几斤。”刘婶说,“今年市场上的肉贵。”

“我不卖。”我笑着摆手,“自家吃的,送亲戚一些就差不多了。”

刘婶没再提买肉。吃完饭,秀兰装了两碗猪血,给腿脚不方便的邻居送去一碗,另一碗分给了赵德贵家。村里一直有这个习惯,谁家杀猪,邻里之间分点猪血,算是添个喜气。

当天晚上,我们把肉收拾妥当。屋檐下挂着几块肉,冰箱塞得满满当当,腌肉的陶缸也压上了盖子。

秀兰看着满屋子的肉,皱了皱眉:“这次真不少。”

“养了一年,总不能扔了。”

“我不是说扔。我是担心放不下。”

“放不下就先吃。过年人多,哪顿少得了肉?”

她没接话,只把缸盖压紧了。

第二天上午,我和秀兰正准备把肉分成几份,院门外停下一辆车。下来两个人,说是镇里负责农业事务的工作人员。

他们看了看猪圈,又问昨天杀了几头猪、肉有没有卖。我把实情说了:两头,自己养的,没有卖,肉留着吃,有些要送给闺女和亲戚。

其中一个人问:“你有没有定点屠宰证明和检疫证明?”

“没有。”我说,“我在家杀的,自家吃。”

他拿出一份告知书,说根据相关规定,生猪原则上应当在定点屠宰场屠宰,农村个人自宰自食可以适用例外,但我的行为是否属于例外,需要进一步调查。

“我自己的猪自己吃,怎么还要调查?”我问。

“你杀了两头,且有赠送行为。具体认定要看相关规定。”

秀兰站在我身边,手指攥着围裙:“我们没卖一斤肉。送给闺女几块,也不行吗?”

工作人员没有直接回答,只说可以提出申辩。

几天后,正式的处罚决定送到了家里。

罚款五万元。

秀兰坐在桌边,把决定书从头看到尾,手指停在金额上,半天没动。

“这是五万,不是五百。”她说。

“我看见了。”

“咱一年种地能挣多少?这钱交了,明年种子化肥怎么办?”

我把决定书拿过来,又看了一遍。上面写的理由是: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屠宰后的猪肉存在赠送行为,不符合个人自宰自食的例外情形。

我看不懂那些长句,只看懂了一个意思:他们认为我犯法了。

“我去申辩。”我说。

“你拿什么申辩?”

“我没卖肉。”

“他们知道你没卖。他们说送给亲戚不算自己吃。”

我一时答不上来。猪肉没卖,钱没进我的口袋。女儿是我的女儿,亲戚也是亲戚。送几块肉,怎么就从自家过年变成了违法?

我把决定书放在桌上,手掌压住它。

“我去问清楚。”

第二天,我去了镇里。办公室里坐着一名姓周的负责人。他翻了我的材料,语气不算强硬,但每句话都很明确。

“陈师傅,我们理解你是自家养殖,也没有销售。但条例里的‘自宰自食’,按我们的理解,主要是本人及家庭成员食用。你把肉送给外人,已经超出这个范围。”

“我女儿也算外人?”

“如果不在同一家庭生活,按规定就属于其他人。”

“那我送给亲戚几斤肉,他们吃了,又没有卖,怎么就成了屠宰经营?”

周负责人把笔放下:“是否经营不是唯一判断标准。定点屠宰和检疫,是为了保证生猪产品安全。”

“那你们可以先告诉我怎么做。”我说,“猪养了一年,临到过年才说要罚五万。”

“法规有公开渠道。我们也做过宣传。”

“宣传在哪儿?我没见过。”

他沉默了一下,说处罚决定已经作出,我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回家的路上,我骑得很慢。田里的麦苗刚返青,路边有几户人家正在搬年货。以前每到这个时候,大家最爱聊谁家杀猪、谁家做腊肉。现在我只觉得那两头猪像是忽然成了一个说不清的案子。

秀兰在门口等我。

“怎么样?”

“他们说我送肉给亲戚,不算自宰自食。”

“那咱把送出去的肉拿回来,能不能改?”

“肉已经送了。再说,拿回来又算什么?”

她低下头,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五万块,咱付不起。”

“我不想付。”

“那你想怎么做?”

“去法院。”

秀兰抬起头,眼里有担心,也有不信:“你真要告?”

“要。”

“告了也不一定赢。”

“那我也得知道,法律到底怎么说。”

镇里的负责人让我先递交陈述申辩。我请村委会开了一份证明,说明两头猪是我家养的,屠宰后未出售;又找了当天在场的赵德贵和大壮,请他们写下所见。邻居们都愿意作证,但我没有让他们到处替我喊冤。

我只想把事情讲清楚。

正式处罚决定没有撤回。通知书上写着,罚款五万元,限期缴纳。我把那张纸收进抽屉,决定起诉。

县城里有一家法律服务所。我把材料带过去,找了一位姓许的法律工作者。他看完处罚决定和我的说明,问了几遍:“确实没有卖肉?”

“没有。”

“有没有收过钱,或者拿肉换别的东西?”

“没有。”

“送了多少?”

“给闺女家几块,给我哥家几块,邻居那边就是猪血。总共没多少。”

他告诉我,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确实有农村个人自宰自食的例外,但“自食”到底包不包括赠送亲友,各地理解和执行可能不同。我的案子关键不在于我有没有养猪,而在于这些赠送是否让整件事超出了例外范围。

“你觉得我能赢吗?”我问。

“不能给你保证。你可以主张没销售、没流入市场,处罚认定和裁量也要有明确依据。但结果得由法院判断。”

“我告了,罚款是不是就不用交?”

“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会自动消失。你要注意期限,也要按程序处理。将来如果不服判决,还能依法上诉。”

我点了点头。听起来每一步都不轻松,但至少有个地方能把双方的话放在一起说。

我交了委托费,签了材料。临走前,许法律工作者提醒我:“你在法庭上别只说委屈,要把事实和理由说清楚。两头猪怎么来的,肉去了哪里,钱有没有收,都尽量讲准确。”

我说:“我记得住。”

正式起诉之后,日子忽然变得很慢。

秀兰每天照常做饭,却不再像以前那样跟我念叨哪家亲戚要来、哪天去赶集。五万块摆在家里,像一块看不见的石头压在桌上。

我不愿意借钱交罚款。秀兰也没劝我认了,只是有天晚上问我:“万一输了怎么办?”

“输了就按判决办。”

“那要借钱。”

“我知道。”

她把手里的针线放下:“我不是怕借钱。我怕你觉得自己被冤枉,最后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我看着她,半天才说:“所以才要去法院。”

开庭那天,我穿上那件只在过年和办大事时穿的深蓝色外套。秀兰跟我一起去县城,布包里装着处罚决定、村委会证明和几张照片。

法庭不大。被告席上坐着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人就是镇里见过的周负责人。审判长核对完身份,问我诉讼请求。

许法律工作者站起来说:“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被告方的答辩很简短:我未经定点屠宰生猪两头,且存在赠送猪肉行为,不符合自宰自食例外,应当依法处罚。

法官看向我:“原告,你对被告的说法有什么意见?”

我站起来,手心有点湿。

“我没卖过肉。两头猪是我自己养的,腊月二十二在家杀的。肉留在家里过年,给闺女和亲戚送了几块,没有收钱,也没拿去换东西。”

被告方说:“赠送行为同样意味着猪肉交给了家庭以外的人,不能认定为本人自食。”

许法律工作者问:“请问被告,认定赠送必然超出自宰自食,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或规范性文件依据?”

对方翻了翻材料,说他们是结合管理规定和当地执行要求作出的判断。

许法律工作者又问:“这份当地执行要求,是否已经向法庭提交?是否向原告公开?”

对方没有立即回答。审判长让被告在庭后补充提交相关依据。

我坐在旁边,看着那几摞材料,心里越来越紧。等法官再次让我陈述时,我没有按准备好的稿子念,只把那几件事一件件说了出来。

“我知道国家要求检疫,是为了让大家吃上放心肉。我不是说这个规定没道理。我想问的是,我家两头猪没有卖,肉也没有进市场。送给女儿几块,送给哥哥几块,邻居来帮忙后分一碗猪血,这些事为什么就能直接算成不属于自宰自食?”

法庭里很安静。

我看着被告席上的周负责人:“你们说我违法,可以告诉我违反了哪条、依据是什么。我认得不全字,但我听得懂道理。你说我送肉就超出了范围,那范围在哪里写着?我杀猪以前,你们有没有来告诉我?如果我知道会有五万元罚款,我还会连问都不问就杀吗?”

周负责人回答:“法规公开了,公民应当依法遵守。我们执法时也要考虑食品安全风险。”

“我理解食品安全。”我说,“可我没卖,也没往市场上送。你们说担心风险,那风险在哪里?罚五万的依据又在哪里?”

审判长提醒我围绕案件陈述。我点了点头,坐回去。

庭审结束前,法官问我还有没有补充。

我站起来,声音比刚才稳了些。

“我五十三岁,种地一辈子,养猪也不是头一年。以前我只觉得,猪是自家养的,年根儿杀了自家吃,是过日子。现在我知道有检疫和定点屠宰的规定,我愿意听清楚,也愿意按规矩办。但这次我没卖肉,处罚决定却把送亲戚几块肉也认成违法。我希望法院告诉我,这个判断到底有没有依据。”

审判长记下我的话,说案件将择期宣判。

走出法庭,秀兰一直没问结果。她只把我的布包接过去,扶着我下台阶。

“你刚才说得清楚吗?”她问。

“尽量说清楚了。”

“那就行。判不判赢,至少没把话憋回去。”

判决下来前,我没有再去镇里争辩,也没有四处找人托关系。该补的材料由许法律工作者帮我补,该说明的事实我自己写。两头猪的购买时间、饲养过程、屠宰日期和猪肉去向,我都按实际情况一条条列清楚。

我没有把亲戚邻居说成同一个家庭,也没有把赠送的事藏起来。

判决通知来得很突然。

那天我在地里扶麦苗,手机响了几次才听见。许法律工作者在电话里说,法院判决撤销处罚决定,理由主要是被告对“自宰自食”的认定缺少充分依据,现有证据只能证明我屠宰两头自养生猪,并有少量亲友间赠送,不能证明存在销售或进入市场流通;被告也没有充分说明赠送行为为何必然排除例外。

我在田埂上站了好一会儿。

“那五万块不用交了?”我问。

“这个处罚决定被撤销了。你拿到判决书后仔细看完整内容,也注意判决是否已经生效。被告依法仍有上诉的权利。”

我把电话挂了,蹲下去关水管。水从田沟里漫出来,已经浸到鞋边。

回家的路上,我没敢先告诉秀兰。她正在院里洗菜,见我进门,问:“法院来消息了?”

“来了。”

她手里的菜停在水盆里:“怎么说?”

“撤销处罚决定。”

她没有马上笑,也没有哭,只把菜放下,擦了擦手,又问了一遍:“五万块不用交了?”

“判决是这么写的。等我拿到判决书,再看后续程序。”

她这才长长吐了口气,坐到门槛上,手掌在膝盖上按了好几下。

“你看,我就说该去问清楚。”她说。

“你什么时候说过?”

“我没说出来,心里这么想的。”

几天后,我去县城拿到判决书。上面写得比我自己能看懂的复杂得多,但最后的结果很明白:撤销那份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我把判决书装进文件袋,回家放进抽屉。旁边还放着最初那张处罚决定。我没有把它扔掉。

秀兰看见了,问:“这张还留着干什么?”

“提醒我以后先问清楚。”

“那明年还养不养?”

我想了想:“养不养,咱俩商量。不是为了跟谁较劲。”

“要是养呢?”

“杀之前去问清楚检疫和屠宰要求。能在家自宰的范围,就按规定来;不行就想办法找合规的地方。反正不能再靠‘以前都这么干’一句话过日子。”

秀兰点点头:“这话我赞成。”

春天过去,猪圈没有立刻重新住进猪崽。我先去镇里问了清楚现行要求,又把答复记在本子上。工作人员告诉我,是否适用个人自宰自食,要看具体情况,尤其不能销售,也不能只凭自己觉得“送一点没事”就当作当然允许。

我把这些话带回家,和秀兰商量。我们最后决定,今年先不养两头,只养一头,等把规定弄清楚,再看年底怎么安排。

“少养一头,过年不够吃怎么办?”秀兰问。

“缺的买合规的猪肉。”

她笑了:“你以前可舍不得买。”

“以前不懂,现在不能装不懂。”

那张五万元的处罚决定,我仍旧留着。它没有让我觉得自己从此什么都能照旧,也没有让我觉得所有规定都不讲理。它让我明白,日子里的老习惯碰上新规矩,不能只靠脾气争输赢,也不能因为怕麻烦就一句话认下。

过了几个月,判决生效的消息确认下来。五万元罚款不用缴纳,处罚记录也按判决处理。

那天晚上,秀兰煮了肉片面。桌上没摆酒,也没叫邻居来庆祝。她把一碗面推到我面前,说:“你看,猪是你养的,官司也是你自己去打的。往后该问的先问,别把自己再折腾一遍。”

“好。”

我吃了一口面,没争辩。

过年时,女儿回来,秀兰从市场买了肉,炖了一锅酸菜。女儿问我:“爸,你今年不养猪了?”

“先缓一年。”我说,“不是怕罚,是规矩没弄清时,不能只凭老经验。”

女儿笑着说:“那你这回总算听劝了。”

“我听的是道理,不是谁嗓门大。”

饭桌上,秀兰给每个人盛了一碗肉。我看着热气从碗里升起来,想起去年那张罚款五万元的纸,也想起法庭里那句没说完的话。

猪是我自己养的,肉是我自己吃的,这本身不是全部答案。还得看规矩怎么规定,事实怎么认定,处罚有没有依据。可要是觉得自己没错,也不能只在院子里生闷气。

五十三岁的我,种了一辈子地,也第一次为了两头年猪走进法庭。

那两头猪没有再回来,罚单也已经撤销。留下来的,是一份判决书,还有我终于学会的一件事:遇到不明白的规矩,先去问;真被罚了,也把事实讲清楚。

过年那天,我端起碗,夹了一块肉。

“这回吃得踏实吧?”秀兰问。

“踏实。”

我自己养过的猪,自己杀过,也为它们挨过五万元罚款。最后我没有因为怕麻烦认下那张罚单,也没有把不懂规矩当成理所当然。

我把该问的问清楚,把该争的争明白。那份判决书,就放在抽屉里,提醒我:日子照样过,但心里有疑问时,不能只说一句“以前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