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普通人理解的公平,是生老病死面前大家差不多。活着的时候,大家岗位不一样、缴费不一样,养老金有高有低,多数人能接受。但到了人离开这个世界,身后的丧葬抚恤待遇,仍然分成好几档,差距拉开很大,这件事就很容易戳中大家心里的疑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教授长期研究社保体系改革,他提出的这个观点,不是否定现有制度,而是提醒我们:社会保障的公平建设,不能只盯着活着时的养老金,人生最后这一段保障,同样值得认真审视。
先把现在的制度现状说清楚,不夸大,也不回避差别。我们现在养老保险分成三大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应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规则,是三套不一样的体系,计发方式、资金来源、待遇上限全都不同,这就是大家常说的制度二元、多元分割的历史遗留痕迹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病故,抚恤金的计算方式,是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再加本人生前40个月的离退休基本工资;事业单位病故人员,标准是20个月基本工资。这套规则沿用多年,待遇水平相对更高。企业职工这边,是全国统一的遗属待遇规则,丧葬补助金固定是本省上一年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抚恤金跟着缴费年限、已经领养老金的年限来算,缴费满30年最高给到24个月,退休之后每多领一年养老金,就减少一个月,最低保底9个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又完全是另外一套:国家政策只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行设立,没有全国统一强制标准,不少省份是按当地基础养老金12个月来发放,很多地方标准也就一两千元,还有少数地区至今没有建立居民养老丧葬补助制度 。
这里要分清一个关键点,差距不完全是政策故意拉开的。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之后,企业养老保险率先走向社会化统筹;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才落地,和企业职工并轨基本制度模式,但遗属抚恤的老办法没有同步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起步更晚,面向没有稳定就业、收入偏低的农村居民、灵活居民,筹资方式以个人缴费加地方财政补贴为主,基金盘子本身有限,待遇设计上偏普惠、保基本,很难一步拉到职工社保的水平。这是几十年分步改革留下来的客观局面,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可能一夜之间抹平。
郑功成教授提出这个反思,核心意思不是说马上要所有人抚恤金金额一模一样,而是社会保障本来有一个底层追求:它是社会的“安全网”,要在生老病死这些重大风险上,减少身份带来的落差。人去世之后,丧葬抚恤这笔钱,作用是什么?主要是帮家属承担火化、安葬的直接开支,同时缓解亲人离世之后一段时期内的生活压力,本质是托底保障,不是对一辈子工资收入的延续发放。如果这个托底保障,依然跟着早年的身份标签走,就会让很多老百姓产生疑问:同样一辈子辛苦,同样交了社保,为什么到最后,身后的体面保障差别这么大?
很多人容易在这里产生两种极端想法,一种是觉得“必须全部拉平,金额一样才叫公平”,另一种觉得“缴费不一样,待遇不一样天经地义,不该调整”。放在社保改革的大框架里,这两种想法都不够完整。社保里面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主要适用在养老金、长期待遇上面,这是激励大家正常参保、持续缴费的规则。但丧葬抚恤带有很强的社会托底属性,它的功能和按月发放的养老金并不完全相同。
人社部在历年对人大建议的答复里面,也多次提到这个问题:机关、事业、企业、居民群体遗属待遇存在差距,需要国家层面完善顶层设计,逐步平衡不同群体之间的待遇水平,目标是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统一遗属抚恤制度,只是这项改革需要稳步推进,要兼顾基金承受能力、财政可持续性,不能简单一刀切 。这句话其实已经说得很明白,上层已经看到了这个矛盾,改革方向是走向统一、缩小落差,难点在于节奏和财力平衡。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角度,就是殡葬服务本身的公益性。郑功成教授在近期的研究文章里专门提到,“十五五”规划纲要已经把殡葬服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意味着社保保障的范围,要延伸到人的全生命周期,不只是活着的时候养老看病,离世之后的基本殡葬保障,也属于民生保障的一部分 。这句话分量很重。以前大家觉得殡葬是家庭私事,花钱多少自己承担;现在改革的方向,是把基本殡葬当成公共服务,降低普通家庭的负担,这和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改革方向是配套的。如果基础殡葬费用不断上涨,而不同群体的抚恤补助差距维持不变,身份带来的感受落差,只会更加明显。
我们也要客观看待现实约束,不能只谈公平目标,不谈可持续。全国老龄化速度持续加快,领取养老金、申领遗属待遇的人数每年都在增加,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地方财政的压力客观存在。如果简单把所有群体的抚恤标准直接拉高到同一高位,基金和财政扛不住,制度反而走不远。公平不是只看当下一次待遇高低,还要看这个保障能不能长期稳定运行,一代人之后还能不能兑现承诺。所以业内主流的思路,一般是两条线同步走:一条线,稳住职工社保内部规则,慢慢理顺机关事业和企业遗属待遇的计发口径,缩小制度规则上的差异;另一条线,重点补齐城乡居民养老的短板,推动还没有建立丧葬补助的地区尽快落地,稳步提高居民丧葬补助标准,先把底线抬起来,优先缩小最底层的缺口。
这些年,其实很多地方已经在悄悄做调整。不少省份把城乡居民养老丧葬补助从几百元上调到一千多、两千多元;部分地区统一简化申领流程,家属不用跑好几个部门,线上就能提交材料,减少办事门槛。企业职工这边,全国统一遗属待遇政策落地之后,结束了过去省内各地标准五花八门的局面,至少所有企业参保人员,已经在同一套规则下面核算,内部的混乱差距先理顺了。这些都是一点点往统一、公平方向走的实际动作,只是改革步子不会很快,很难短时间让所有人感受明显变化。
同时还要厘清一个误区:统一规则不等于待遇绝对相等。就算以后顶层出台统一的遗属抚恤框架,大概率依然会保留和缴费情况挂钩的合理梯度,不会完全不看缴费贡献、所有人发一模一样的钱。合理的差别和固化的身份二元结构,是两回事。合理差别,是基于缴费贡献形成的梯度;二元结构,是因为早年分设制度、身份划分带来的天然鸿沟,哪怕两个人缴费差不多,仅仅参保身份不一样,待遇就拉开巨大差距,这就是需要慢慢破除的部分。
放到普通人的生活里,这件事也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很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年轻的时候在工厂交职工社保,后来回到老家改成居民养老;还有灵活就业人员,自己掏钱按职工档缴费,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将来走了之后,家属能拿到多少补助。如果制度长期分割,这类跨身份、跨参保类型的人群,待遇衔接很容易出问题,家属办理申领的时候,也常常搞不懂为什么标准和别人不一样。制度规则越统一,大家心里预期越清楚,办事的时候矛盾也越少。
社会保障改革本来就是一个持续调整、循序渐进的过程。从以前机关、企业、农村三套完全互不相关的养老体系,到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再到现在讨论遗属抚恤、殡葬保障一体化,整个路线一直是朝着统筹、公平的方向走。郑功成教授提出的思考,本质上是给改革提了一个标尺:我们建设公平的社保体系,不能只在活着的时候讲公平,人生最后的这一道保障,同样不能长期被身份分割。
当然,任何民生制度的调整,都要反复测算、多方论证,兼顾基金安全、财政承受力,兼顾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不会凭着一个观点就仓促改动。我们既要理解大家希望待遇更加均衡的诉求,也要理解改革必须稳字当头,不能急于求成。长远来看,随着法治化推进、财政投入持续向民生短板倾斜,丧葬抚恤这套和身后保障相关的制度,一定会逐步走向更加统一、更加均衡的状态,让每个人走到最后,都能拥有一份有尊严、落差更小的基础保障。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可以多留意当地人社、民政发布的政策,不同省份的居民丧葬补助标准、申领材料、办理渠道都不一样,符合条件的时候及时申报,不要错过待遇。如果家里有参保老人,也可以提前把社保卡、参保记录留存好,减少家属后续办事的麻烦。
最后也想问问大家,在你看来,丧葬抚恤待遇,更应该侧重统一托底、缩小身份差距,还是继续保持和缴费贡献深度挂钩的梯度?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公开政策、专家公开观点进行民生解读,不代表官方政策文件;各地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计发细则、申领条件以参保地人社部门最新通知为准,待遇测算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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