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不少村民最近都在聊宅基地的事,揭阳、汕头两地严格执行宅基地流转相关审核规则,很多老一套私下交易的做法,现在风险越来越大。

在潮阳、潮南、普宁、揭东这些地方,不少村民想着把自家老厝地皮转手,或者花钱买一块地起新房。双方口头说好价钱,白纸黑字签一份协议,钱一转就觉得万事大吉。

可最近本地法院接连判了多起宅基地纠纷,很多人直到闹上法庭才明白:并不是双方愿意签字,这份合同就一定受法律保护。

有不少潮汕老乡踩坑,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资金投进去,最后合同被判无效,钱房两头为难。今天就把本地最常出现、容易引发合同无效风险的5个大坑用大白话讲清楚,打算买卖、合建宅基地房屋的家庭,一定要仔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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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理清:不是不让流转,是流转有明确边界

很多人听到消息第一反应:是不是以后宅基地完全不能转了?其实不是一刀切禁止。

按照汕头、揭阳现行的宅基地管理规则,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享有使用权,流转范围有硬性限制 。

合法流转,有几个基础门槛:

- 受让方必须是同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村村民

- 转让之后,转让人自己还有地方居住,不能变成无房户

- 要经过村集体开会表决、公示、村委会初审、镇街审批,走完整套手续,才能办理变更登记

- 一户只能一宅,受让方本身已经有宅基地的,不能再接收

外地户口、别的村村民、城镇居民,不管出价多高,直接买宅基地或者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要求,这也是本地法院判决里最常见的一类无效情形 。

这里要说明,出租闲置农房和买卖转让不是一回事,出租的规则和转让不一样,不要混在一起理解。

二、5个高频大坑,签合同前逐条对照

坑1:卖给外村人、城镇居民,司法实践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潮汕很多人有个想法: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哪怕不是同一个村,双方你情我愿,签合同就没问题。

但法律上宅基地带有很强的福利身份属性,是分配给本村村民保障居住的。

只要买家不属于本村集体成员,哪怕合同写得再详细、有中间人见证、全款付清,后续一旦产生矛盾、遇到征地拆迁,起诉到法院,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合同无效(历史特殊情形除外)。

揭阳普宁之前就有典型判例,双方签的是合建协议,买家不是本村人,法院看穿本质就是变相买卖宅基地房屋,最后判定协议无效,卖家需要返还购房款,双方各自承担损失 。

就算双方现在关系再好,几年之后行情变了、拆迁补偿来了,很容易出现一方反悔。这种协议不受法律保护,风险全部落在交易双方身上。

坑2:同村私下交易,不走村集体和镇街审批流程

有人会觉得,只要都是本村村民,私下签合同就稳了,不用上报村里。

这也是一个高频误区。

就算买卖双方都是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只私下签协议、不经过村集体表决、公示、镇街审批,流转无法完成权属过户确权,无法得到行政层面认可,但不代表私下签订的协议本身必然无效,会埋下大量纠纷隐患。

汕头、揭阳两地的文件都明确,转让、互换、赠与宅基地,必须先向村集体提交申请,经成员代表会议同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再报村委会、镇街审核审批,审批完成之后,才可以签订正式协议、办理转移登记 。

只私下签约、不报批,没法完成权属变更。未来确权、翻新、拆迁的时候,权益很难保障,很容易引发家族、邻里纠纷。

坑3:用“合建、合作建房、长期租赁”变相买卖宅基地

为了规避限制,市面上出现很多变通写法,协议名字不叫买卖合同,改成合作建房、合建分房、永久租赁。

很多村民以为换个名字就能绕开规定,其实法院会看实质,不是看标题。

如果约定一方出钱,分得固定房屋、地皮,不用共担经营风险,本质就是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一样会被认定无效 。

还有写租期几十年、上百年的长期租约,《民法典》明确租赁合同最长期限20年,超出20年的租赁约定部分无效。要注意:真实短期出租房屋受法律保护;但借超长租约名义,实质是买断宅基地使用权的变相买卖,法院不会认可。

坑4:权属本身有争议,或者土地性质不是宅基地

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核对不动产权证、宅基地登记档案。

几种情况不能交易:

- 这块地存在分家纠纷、兄弟叔伯权属没分清,共有人没有全部签字同意

- 原本是耕地、园地,私自改成宅基地建房

- 土地被查封、纳入征收范围、不符合村庄规划

权属有争议的宅基地,村集体不会同意流转,后续不管签什么协议,都会埋下巨大隐患。潮汕大家族多,很多老宅是共有产权,少一个共有人签字,后续很容易扯皮。

坑5:出卖之后再申请新宅基地,想法行不通

还有一类坑,不是合同直接无效,但很多人会忽略后果。

本村村民合法把宅基地房屋卖掉、赠与出去之后,后续再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建房,直接不予批准,汕头、揭阳政策都写得很清楚 。

不少村民打算“先卖旧地,再重新申请一块更大的地建房”,这个路子走不通。签转让协议之前,一定要想好,转让之后,自己一家人的居住安置问题怎么解决。

三、很多人关心:继承宅基地,和买卖流转不一样

这里单独拿出来说,也是很多村民容易搞混的地方。

继承是另外一套规则,不受“仅限本村流转”的限制。子女户口已经迁出本村,依然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房屋存续期间,可以正常使用,可做日常维修加固,但不允许拆旧建新、推倒大规模翻建;房屋自然坍塌灭失之后,村集体有权收回这块宅基地使用权 。

继承得到的房子,可以出租,但不能直接卖给外村人、城里人。

四、想稳妥交易,完整的正确流程是什么

如果你确实是本村村民,想要合规流转宅基地房屋,可以按这个步骤走:

1. 双方先核对权属证书,确认没有纠纷、土地是合法宅基地,转让方还有居住保障

2. 一起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书面流转申请

3.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表决通过之后,村里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4. 公示无异议,上报村委会、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审批

5. 审批通过,再签订正式流转协议,去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走完这套流程,交易才是完整受认可的。只签一纸私下协议,永远都有隐患。

五、已经签了私下协议,现在该怎么办

不少老乡看到这里会慌:我几年前已经签了合同、付了钱,怎么办?

第一,不要继续投入大额资金去拆建、装修,避免损失继续扩大。

第二,带着协议、转账记录,到属地镇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所咨询,让工作人员判断能不能补走审批手续。

第三,如果明显不符合流转条件,尽量和对方友好协商退款解约;协商不成,建议咨询本地专业律师,走司法途径处理。

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大家都是这么操作的,不会出事”。确权、拆违、拆迁环节,均会核查宅基地交易的合法性。

深度思考

宅基地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保障农村村民基本居住,它不是可以自由炒作的商品。揭阳、汕头持续规范流转,不是为了限制村民,而是把模糊的灰色交易划清红线,减少邻里、家族多年的财产纠纷。

潮汕地区宗族观念重,很多老宅连着几代人的感情,大家在处理地皮房屋的时候,比起追求短期收益,更要守住合法的底线,避免一笔交易,亲戚反目、多年积蓄打水漂。

互动提问

你身边有没有人私下买卖宅基地、签合建协议的情况?你觉得同村流转简化审批会不会更方便村民?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政策普法科普,不构成法律意见。各地镇村实操细则存在差异,具体流转办理以揭阳、汕头属地镇街、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现场答复为准,交易前请自行核实权属与审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