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编上岸第一年,工资条发下来那一刻,多数人都会愣一下。单位说是试用期水平,同事说熬过这一年就好了。我原来也这么信,直到看见同一批上岸的两个人,在转正那一年彻底走了岔。
先说结论:新人第一个月的工资低,不是单位亏待你,是那一年执行的口径,还没走到给你定级这一步。真正给你把工资定下来的,是转正定级。
事业单位的工资不是一项,是几项拼起来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其中基本工资按2006年的改革方案分成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项:岗位工资对应你被聘在哪个岗位、哪一等级,薪级工资对应你的工作年限、资历和所在档次。绩效工资那一块,由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之内自己定。
新人第一年拿到的那个数低,是因为走的是另一套口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写着,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按人事部、财政部2006年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
意思很直白:同为新人,本科生要先过一年见习期,硕士博士从进单位第一天起就按初期工资走。所以那点差距往往不是加班多少决定的,是学历在第一个月就写进了工资条。
再往后一步才是关键。见习期满了要转正定级,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陕西的实施意见写得很具体:初中毕业生执行1级薪级,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大学专科执行5级,大学本科执行7级,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硕士执行11级,博士执行14级。同一批人进同一个单位,起点在转正那一步就被分开了。
这里才是我想说的重点。很多人以为工资是熬出来的:熬够年头自然就涨了。政策写的不是这么回事。按陕西的实施意见,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条件是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从第二年1月起执行。熬年头本身不涨工资,考核过不了,那一级就是空的。
考核也不是走形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把年度考核的结果分成四个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第二十二条明确,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你在哪一档,直接决定你明年一月的工资条上有没有那一级。那一级不是时间给的,是那一年的考核结果给的。
还有一条更少有人提的。同一部条例第十六条写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这跟企业试用期辞退不是一回事,走的是聘用合同这条路。所谓旱涝保收,保的是岗位,不是每一年。
我认识在编的朋友常说一句话:考编考的是旱涝保收。这话对了一半。旱涝保收的是岗位,旱涝保收的不是每一年。真正能旱涝保收的,是你把考核守住这件事。反过来也成立,考核守不住的时候,谁劝你别多想都没用。
也别把这条路看成死局。政策里留了一条口子: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或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提前转正定级,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同样是新人,有人第一年就等到转正,有人熬满一年才等到。
你上岸那一年,考核表上写的是哪一档,第二年一月的工资条上多没多那一级。说说你们单位是怎么定的,我很想看看各地的做法差多远。 #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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