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月21号下午刷到那条消息,心里挺不是滋味。大衣哥朱之文人到了济南黄河国际会展中心,行李都搁好了,准备上台,一通电话打过来,通知取消了。理由还是那四个字,劣迹艺人。他也没闹,转身就往回走。晚上六点,记者电话打过去,他已经到了从济南回菏泽单县的路上。一个靠嗓子吃饭的草根歌手,两个月里青岛、潍坊、西安、郑州、邹城、泰安跑了十来趟,演出一场接一场黄,有的连高铁站都进了,电话追着取消。
我第一反应是想查查,这人到底犯了什么事。官方记录翻了个遍,没有一条处罚,没有一次官方认定。他不是被文旅部门通报、不是被行业协会除名、更没有被判过什么案子。压垮他这十来场演出的,是一纸纸署名举报,和一堆给他贴上的"劣迹艺人"标签。
问题就在这了。如果朱之文真有问题,举报没错,取消也没错。可所有人都说不出他具体错在哪。举报的人翻来覆去就那一句话,你涉及劣迹。主办方一听到这个帽子,立马缩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合同搁置、定金退还、演出取消。成本全部由朱之文一个人扛,没有人需要为这十来场被搅黄的演出负责。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些举报不是零散的,是有组织的。有人组建群组,专门盯着他的商演行程,统一话术,往文旅部门、往主办方投诉。黑粉聚在一起,把举报当成了工具。你不是想唱歌吗,我就让你一场也唱不成。这种玩法,已经不是普通观众表达不满,是用制度化的举报渠道,去拆一个人的饭碗。
我们得先承认,举报权本身没有错。老百姓监督艺人言行,天经地义,举报通道就是给这种监督开的。可当一个东西从监督异化成武器,性质就变了。监督是要讲证据、讲事实的,而这里投诉的人,编一个理由就递上去,主办方一听就退,既不核实也懒得担责。零成本的举报,配上高成本的避责心理,凑在一起,就变成了一把没有门槛的刀。
我这些年看娱乐圈,类似的戏码见过不止一回。有人看不惯一个艺人,不想着好好说话,就想着怎么让他凉。举报、举报、再举报,总能找到一个愿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主办方。今天砸的是朱之文的演出,明天砸的就是另一个谁的饭碗。你今天为这种事拍手叫好,明天这把刀落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
朱之文自己说,他就是不甘心。这句话我听着挺扎心。他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歌手,唱《滚滚长江东逝水》火遍大江南北,挣的都是踏实登台的钱。他要是真有什么大问题,官方早就处理了,不至于靠一群黑粉的举报来决定他能不能唱。现在官方记录干干净净,偏偏被人用举报的名义堵死了台,搁谁身上能甘心?
媒体也报道了,朱之文准备起诉。往哪个方向告、告谁,现在都还没个准数。我只是觉得,这件事最后到底怎么处理,比一场演出能不能办成,重要得多。它关系到的是:我们到底允许不允许,一群人用零成本的举报,去砸一个没有任何官方污点的人的饭碗。
如果你哪天接到一通电话,说你的活儿黄了,理由是你"涉嫌有问题",可谁也说不清你问题在哪,你会怎么想?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