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瞭望消息,前不久,知名乒乓球运动员樊振东发文抵制偷拍。他直言,无论偷拍者是什么身份、心态和目的,都改变不了不尊重他人、侵犯隐私的本质。他还特别解释,自己乐于回应理智球迷和友善路人的问候,但面对一边拍摄,一边喊话试图交流乃至接触的人,很难分辨对方究竟是球迷,还是运营自媒体的流量逐利者。
这番质问,让不少网友产生共鸣。如今,吃顿饭可能成为商家直播间的“背景板”,坐趟地铁可能被陌生人剪进短视频,逛街时还可能被街拍并发布。摄像头越来越多,拍摄越来越容易,每个人不知不觉中都会“随时入镜”。然而,身处公共场所,绝不意味着个人边界可以被肆意跨越,更不代表肖像与隐私可以成为流量的“免费素材”。
樊振东微博。/重庆瞭望截图
公共场所当然可以拍摄。街头拍摄城市风光、景区记录游览见闻,路人偶然入镜在所难免。可倘若把镜头长时间对准某个陌生人,跟着他走,盯着他拍,即便身处公共场所,也会对他人构成侵扰。
有人觉得,大街上人来人往,谁还没被别人看过?拍一下又能怎样?这话粗听起来没什么,细想却经不起推敲。一个人在餐厅吃饭,旁边有人看见,这是正常的社会交往。可有人举起手机,把他的面容、谈话乃至动作,发给成千上万的陌生人观看,情况就不一样了。
身处公共场所,意味着愿意接受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接触,却不等于愿意让自己的私人生活被无限放大。
有媒体此前刊文指出,公共场所并不等于“同意直播场所”。江苏苏州一家火锅店曾因未经同意直播顾客,被法院认定侵犯肖像权,判令公开道歉并赔偿。道理很清楚,商家想展示人气,可以拍菜品、拍环境,但不能擅自把顾客变成宣传素材。
在一些特定的密闭环境,边界感更为重要。同样是举起手机,在宽敞的广场拍街景,与在狭窄的电梯、封闭的地铁车厢里,给人的感受就会大不相同。拍摄者觉得不过是“举了举手机”,对方却可能已经如坐针毡。
当然,镜头也有正当用途。新闻报道、公共监督、维权取证,都离不开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肖像权、隐私权,也为合理使用留下空间。真正需要约束的,是那些越过合理限度、侵害他人权益的拍摄行为。
在现实中,不少随意拍摄最终发展为随意传播。一张图片、一段十几秒的拍摄片段,可能在舆论空间引发巨大风波。
去年8月,郑州一家面馆因“续面”与顾客发生争执。商家把视频发上网,大人孩子都没打码。原本一场普通消费纠纷,迅速演变成网络骂战。顾客称遭到网暴,商家也陷入舆论漩涡,连孩子都被卷了进来。把未经处理的视频往网上一放,任由成千上万的网友评头论足,实际上是在把本该由双方协商、依法解决的问题,交给流量裁判。
所谓“有图有真相”,有时只是有图,未必有真相。几秒钟的画面,可以记录一个动作,却未必交代前因后果。一段原本真实的视频,经过裁剪、拼接与配文,也可能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意思。此前,杭州一名小女孩乘坐地铁的照片被人盗用,配文谎称是“日本地铁上的小女孩,一个人上学”,引发网络争议,女孩家人不得不出面辟谣。
更需警惕的是,随手拍正在被一些人做成流量生意。跟拍明星,围观争执,捕捉窘态,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镜头;谁的难堪越大,谁越容易成为热点。发视频的人只需动动手指,被拍的人却可能承担解释、澄清甚至维权的代价。尤其是未成年人,面对突然袭来的网络围观,更是无法招架。
镜头越界,不仅侵犯个人的肖像权、隐私权,还会破坏已有的公共秩序。去年9月,知名演员王俊凯参加平遥国际电影展期间,有观众在观影时频繁使用手机闪光灯怼脸拍摄。他随后发文:“电影在银幕上,不在我脸上!”买了电影票,有权欣赏电影,却不能因此影响其他观众的体验。类似的情况,在剧场、演唱会、游泳馆、健身房等公共场合也屡有发生。
更让人反感的,还有一些人在公共场所“画地直播”,架起手机、摆开设备,便把周围当成自己的直播间。行人经过要绕道,路人入镜被嫌碍事。明明是大家共享的地方,却仿佛成了主播的私人片场。
往深处看,公共空间中的镜头争议,涉及的正是一种容易被忽略的权利——不被无端打扰的权利。当少数人为拍摄而挤占空间、制造干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就可能被迫让步。如果谁的镜头更强势、谁掌握的流量更多,谁就能在公共空间里占据主动,那么看似人人可以自由出入的地方,最终可能变成人人都要小心提防的地方。失去边界的拍摄自由,终将侵蚀所有人的自由。
1月26日,在苏州市山塘街,一名主播(右一)携带折叠椅、直播器材长期占据最佳拍摄位置进行直播。/新华社发
镜头已经成为公共生活的一部分,即便要求少拍、不拍都很困难,更不用说一禁了之。更现实的办法,是让拍摄者知道分寸,让被拍摄者拥有选择,让越界行为付出代价。
拍摄者要有“收镜”的自觉。想记录城市风景,不妨调整角度,避开无关人员的面部特写;想拍摄公共事件,应尽量保留完整经过,避免断章取义;遇到明确拒绝入镜的人,更应尊重对方意愿。涉及孩子、私人行踪或敏感信息,尤其要想想自己拍的视频,会不会给别人造成意想不到的麻烦?
经营者和平台要守住“用镜”的规矩。湖北红安曾有餐馆、酒吧长时间直播顾客,当地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整改,商家调整镜头、张贴提醒。比起等顾客发现自己上了直播再投诉,事先告知、合理避让,更是做生意应有的体面。
网络平台也应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理涉嫌侵权的视频,不能一面靠争议内容吸引流量,一面把举证和维权的负担全部留给当事人。
公共治理还应拿捏好“管镜”的尺度。偷拍跟拍、恶意剪辑,该追责的要追责。新闻采访、合法监督和正当取证,也不该被误伤。尤其是侵权视频,一旦广泛传播,事后删掉未必能完全消除影响。关键是事前立规矩,事后有处置,让拍摄者知道什么不能拍、什么不能传,也让被拍者知道如何拒绝、如何维权。
技术改变了人们记录生活的方式,也在考验人与人相处的分寸。我们希望它记录真实、守护正义,让公共生活更加透明;也希望它懂得适时退后,给我们的生活留一点余地。
毕竟,大家乐处的公共空间,不只有镜头里的精彩,还有镜头外的自在。
原标题:公共空间,不能想拍就拍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