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8日14时50分许,许某某驾驶豫N8xxxx号厢式货车沿31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310国道虞城县李老家乡蒯口村路口时与相对方向左转弯行驶孙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孙某某受伤,构成交通事故。

2026年10月14日13时00分许,朱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虞城县站集乡沙岗村向左转弯时,致使同方向行驶林某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躲避电动三轮车后摔倒,造成电动两轮车损坏,林某某受伤,构成交通事故。

2026年10月08日08时10分许,张某某驾驶苏F9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仓颉大道由南向北行驶道路造成两车损坏至虞城县仓颉大道李老家乡高庄村,与同方向变道行驶高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相撞,高某某及电动三轮车乘车人张某某、杨某某受伤,构成交通事故。

2026年10月07日08时许,胡某某驾驶豫NxxxxY轻型栏板货车沿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S208省道虞城县利民镇三里井超车时驶入左侧车道,与北向南行驶刘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刘某某受伤,构成交通事故。

2026年10月01日14时许,谢某某驾驶豫Nxxxx5小型轿车沿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虞城县利民镇谢庄村将行人秦某某撞伤,构成交通事故。

2026年10月20日08时许,金某某驾驶豫NxxxxM小型普通客车沿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虞城县稍岗乡稍岗村,与东向西行驶刘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刘某某受伤,构成交通事故。

来源:虞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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