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一男子明明已经叫好了代驾

最终却因为醉酒驾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究竟怎么一回事?

10月20日0时53分,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胜景路与锦绣路交汇处一小区地下车库内,发生小客车碰撞事故。

民警到场后看到,现场三辆小车均有不同程度受损。现场一名男子自称是肇事司机韩某的朋友,并电话通知韩某前来。不久,浑身酒气、衣服沾有呕吐物的韩某赶到现场,民警确认其就是肇事驾驶员,随即开展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21mg/100ml。随后民警将韩某送往医院抽血,作进一步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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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进一步司法鉴定。通讯员供图

经查,10月19日18时许,韩某驾驶小车前往板芙该小区朋友家中聚餐饮酒,一直逗留至23时许。见韩某已经喝醉,朋友帮他预约了代驾。不料代驾进入地下车库后迟迟找不到车辆,便联系韩某的朋友。韩某随即下到车库,打算把车开到车库出口交给代驾。醉酒状态下的韩某在车库内绕行,始终找不到出口,加上酒精麻痹、操作失控,接连撞上停放在车位内的两辆小车。

事故发生后,韩某下车查看情况,致电朋友到场协商处理。十几分钟后,韩某因身体不适,独自走到数十米外的车库垃圾站呕吐,短暂离开现场,直至10月20日1时许接到朋友电话才返回事故现场。

10月21日,司法鉴定报告出炉,韩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3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等待韩某的,除了承担车辆赔偿费用,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交管部门提醒

地下车库、小区停车场属于法律规定的“道路”范畴,酒后哪怕只是短距离挪车、移车,同样属酒驾、醉驾。酒精会严重影响判断力和操控能力,不要抱有“距离近、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酒后坚决不能碰方向盘。

文:记者 王伟 通讯员 刘洪希 廖丽妍

编辑:王欣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