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间法庭里,李某手里攥着一本结婚证,站在原告席上,对面坐着刘女士的哥哥。李某是专程从加拿大飞回来的。刘女士病重那阵,他买机票走了;刘女士下葬那天,他人都没露面。等坟头土一干,他倒回来了,回来起诉,要求继承刘女士名下的全部房产、车辆和存款。他自觉占理,结婚证是真的,配偶身份是法律给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东西理当归他。哥哥手里只有一张纸,妹妹临终前立的遗嘱,写明房和车留给哥哥。一本结婚证对一张遗嘱,这场官司从立案起就拧着一股劲。
海口当地法院审判办公楼
两人虽然办了结婚登记,真正在一起过日子的时间却短得可怜。婚后长期分居,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加拿大,婚姻更像户口本上盖了个章,日子里没有柴米油盐。这种状态拖了很久,直到刘女士查出重病,生活秩序一下子塌了。治疗要钱,陪护要人,住院复查、喂药翻身、对接手续,全是哥哥在跑。夫妻互相扶助是法律写明的责任,李某却在这个节骨眼上买了张回加拿大的机票走人,没安排护工,没留陪护方案,医疗费和日常照料全压在刘女士娘家身上。
一架民航客机起飞升空
病情一路恶化,从病重到离世再到下葬,李某始终没回国,告别仪式上亲属站了一圈,唯独不见配偶。刘女士意识还清醒时立好了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写明自己名下单独所有的房产和车辆全部交给哥哥处置。等她一走,李某就拿着结婚证起诉到海口当地法院,主张自己是合法配偶、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求继承全部财产,庭审中并不认可那份遗嘱。法院把病历、居住证明、亲属证言梳理了一遍,事实查得很清楚,婚姻登记是真的,长期分居是真的,病重期间他返回加拿大、未照料、未参与后事也是真的。
医院病房里的家属陪护
判决分两块看。第一块,刘女士个人名下的房产和车辆,遵照合法有效的遗嘱由哥哥取得,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李某拿结婚证也跨不过这道门槛。第二块,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先析产,分一半归李某。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是发给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助,不能通过遗嘱安排,李某作为配偶分得一半。他要求全盘继承的诉求被驳回。
当事人在桌前签署遗嘱文件
有人想不通,一个妻子病重时买票走人、葬礼都不露面的人,凭什么还能分到一半共同财产和抚恤金。法院的逻辑是身份资格和道德评价分两条线,分居再久、感情再淡,只要婚姻登记状态还在,对应的共有财产权益和近亲属份额法律照样承认,不会因为他做得难看就从名单里划掉,也不会让他超出身份份额多拿一分。可他想靠一张结婚证跳过所有责任、把刘女士明确留给哥哥的部分也吞下去,法院没让。
加拿大多伦多城市地标加拿大国家电视塔
放到涉外婚姻背景下看,这类案子的风险比普通婚姻多得多。国籍不同,财产跨地域存放,长期分居,一旦一方离世,跨境举证和域外法律查明都会把诉讼周期拉长。李某是加拿大籍,但房产在中国境内,被继承人生前经常居所地也在中国,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国法管得着。刘女士幸亏提前立了遗嘱,把自己能处分的部分锁死,哥哥拿房拿车才有据可依。若没有这张纸,单凭李某那本结婚证,能撬动的东西会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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