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彭浩因存在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的相关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内河航行秩序开展常态化监管的落地举措,相关违规行为的查处也将进一步警示内河航行参与者严格遵照海事发布的各类航行指引开展活动,维护辖区通航环境安全有序。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彭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508*******8930 违法案由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0082000412-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26 作出处罚机关贵港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彭浩,涉及的违法案由为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41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508*******8930,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彭浩成立日期2024年5月28日,法定代表人彭浩,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长生路13-9号。

事件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对个人彭浩作出的2400元处罚,属于针对自然人的独立海事违法处置,未涉及任何企业主体的经营资质、核心业务或资产权益,不会对相关关联企业的正常运营、市场信誉及后续发展产生直接影响。相关方可借此梳理内部航行合规提醒机制,规避同类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