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 兰 大 侠 案
第 九 章
尾声
最新关于这个案子的消息,是在2022年5月21日。微博用户发帖称,“2022年5月1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一位66岁的老人杨某被哈尔滨市局呼兰分局拘留,各种证据都证明他就是呼兰案的嫌疑人。”
这条消息很快传开,仿佛三十多年的悬案,终于有了“答案”。
六十六岁这个数字,被很多人算过。1987年他三十一岁,能翻窗,能跑。三十一岁的人有力气,也有耐心。算这个数的人,不一定懂侦查,但都懂减法。
十天后,5月31日,红星新闻的记者就此事向呼兰区警方求证,警方回答只有几个字:纯属谣言。
警方回应的很干脆,但谣言已经传开,一条帖子转发成千上万次,辟谣出来之后信的人已经有成片了。包括现在还有人在私信我说破案了。
辟谣跑不过谣言是这些年来一直存在的老问题,谣言有情绪,跑得快,辟谣讲事实,跑得慢,等事实追上来的时候,谣言已经遍布了大半个网络。
发帖的人之前造过谣,他声称南大碎S案已经破了(这条消息也有很多读者被信息污染了,给我私信留言过多次),南京警方证实,这是谣言,因为这个,那人的微博账号被封禁,帖子也被删除。
删帖、禁言都是平台处理,帖子已经删除,印象却留下了,有人会一直记得,好像这个案件确实被破过。
最难办的就是它没有声息地留在人心中,过了几年,哪怕到现在的2006年尾声,还会有人说这个案子不是已经破了吗?
呼兰区一位警方人士说网上流传的案情都是谣言,属于以讹传讹,以讹传讹是这类案件的一般情况,一个案子没有解决的时候,外界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说法,每个版本都有人信,每个版本又与事实不符。
这案子的传播有一个规律:每隔几年,就会有人给它一个结局。
等结局这件事,跟追剧一样。一集一集看下去,看到最后一集,心里才落地。这案子没有最后一集。于是每过几年,就有人自己拍一集,放到网上,让大家先看着。
看的人不傻。看的人只是累了。
1990年代,传过一次,说凶手在某个监狱里,临刑前承认了。查不到出处。
2000年代,传过一次,说凶手是一个退伍兵,早跑了。查不到出处。
2010年代,传过一次,说公A部立了军令状,限期破案。查不到出处。
2022年这一次,传得最像真的,因为有年龄,有地名,有引号,有照片。
四次传说,四个结局。四个结局互相不认。案子其实只有一个状态:未破。
说到悬案,大多数人会想到白银案,甘肃白银在1988年至2002年间,共有11名女性被害,凶手为高承勇,警方追查了28年,2016年案子破获,用的是DNA技术,警方通过对家族男性的Y染色体进行比对来锁定高承勇。
白银案告破的那一年距离呼兰案第一起已经过去29年,技术赶上旧案,但是当技术追上呼兰案的时候,能追的东西已经没有了。
不在了就是真的不存在,时间不会等着一个案子,物证会变老,人也会变老,线索也会断掉。
白银案已破,呼兰案未破,为什么。
一位呼兰籍的老技侦民警说,呼兰案件的破案难度要比白银案件大得多,白银案现场留有可以提取的生物样本,呼兰案当年物证就不全了,也没有可供比对的遗留。
这正是这个案子最让人痛心的地方,不是没有努力,而是当年条件实在有限。
当年如果有了DNA技术、监控、指纹库,这个案子会破吗?该问题没有答案,技术是后来才出现的,1987年呼兰连一张清楚的凶手画像都没有。
没有画像、生物样本和监控,手里只有几处残缺的痕迹,一堆互相矛盾的传言。
这几样都不能指认出一个人来,技术帮不上忙,谣言更是帮倒忙。
1988年9月之后,再没有新的现场,再没有新的证据进来。凶手为什么停手了,他去哪了,对此有不同的说法。
第一种是死。他可能死于病,可能死于意外,可能死在一场跟这案子无关的斗殴里。这种解释最省事,也最难证。一个人死了,尸体要有人处理,要有人报丧,要有个坟。可1987年的东北,流动的人多,外地死了、本地不晓得的事,不算少。
第二种是走。他可能离开了黑龙江,进了关。那年月出省要介绍信,介绍信能开,也能借。一个人只要有一张纸,就能坐上火车。到了南方,没有人认识他,也没有人问他1987年在哪儿。
第三种是进去。他可能因为别的案子被抓,判了,在监狱里待了很多年。这个解释有个好处:能说明他为什么不再作案。监狱里没有夜里的院墙,也没有炝。坏处也有:人进了监狱要采指纹,要对档案。对上了,案子就破了。没对上,说明他进去的时候,指纹没有进这张网。
第四种是回去。他回到原来的生活里,上班,下班,结婚,生孩子。这个解释最难让人接受,也最贴合现有的证据:现场干净,说明他懂怎么把自己藏起来;停手干净,说明他能忍住。一个能忍住的人,本来就可以过正常日子。
这四种,都只是说法。没有证据。
说法再多也不能代替证据,一个案子要破,靠的是证据而不是猜测,这一点大家都知道。
清楚归清楚,人还是忍不住要猜,因为不甘心才会去猜,一个案子吊着,总得有个念想。
如果他还活着,2016年那年,他已经过了六十。
那一年有媒体做过一次调查,按1987年三十五岁上下往回推,算出这个数。同一年,当年参与侦办的老民警,不是离休,就是调离,其中有人已经不在了。
六十岁的人,走在街上,跟别人没有两样。他可能早起,可能遛弯,可能在菜市场为了两毛钱讲价。他可能有一个孙子,可能有一条狗。他可能早就忘了1987年那几个夜里自己做过什么,也可能一天都没忘。
没有人晓得他在哪儿。
这案子还能不能追,是一个法律问题。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
故意S人,法定最高刑是S刑。按这一条,追诉期限二十年。1987年加二十年,是2007年。
可还有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八条规定:在检院、公A、国安立案侦查或者在F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案子的第一年就立了案。专案组驻在呼兰,公a部来人,三地捺印,卷宗一册一册地装。立了案,人没到案,人一直在逃。
所以这案子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意思是,它没有过期这一说。案子在制度上并没有死。
说起张福贵家的事情,1987年6月6日的夜里,张福贵一家四口遇害,只有八岁的二女儿活下来,受重伤之后爬出家门到姥姥家求救。
那一年她八岁,不知道那一夜之后,她的家就没有了。
那一夜之后,她过着另外一种生活,别人家的孩子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起来,她不是。
后来由呼兰警方把她抚养成人,成年后继承父亲的职业做J察,在呼兰分局工作。
那个当年爬出家门求救的小女孩,后来穿上了J服,行走在父亲曾经走过的地方,这是故事中分量最重的一幕。
她走的是她父亲走过的路,这条路她的父亲没有走完,她继续向前走。
这就是本案当中少有的能够让人心里舒服一些的事,董超,当年朱海要汇报工作时所去的那位副局长,之后怎么样,没有公开的说法,当时办理案件的人有的已经退休了,也有人去世了。
时间一去不返,人也渐渐老了,案件还停在1987年没有破的时候。
呼兰2004年撤县设区,成了哈尔滨的一个区,县城变城市,土路变为柏油马路,平房拆除后建成楼房,松花江上架了桥,从呼兰到哈尔滨不用再坐轮渡。
城市变了模样,人也换了代,当年案发地的地方有些房子已经找不到了。
城市在增长,旧的被拆除,案发现场一个接一个地从地图上消失。
萧红故居依然存在,呼兰河畔,书中所写的后花园如今成了一座纪念馆,来的不多,来的时候多半会想起那本书。
萧红写呼兰河,写的是几十年前的呼兰,她写的那些人和事,早就过去了,可是这座城市还在那条河边。
萧红写的不是一个可以回到过去的呼兰,但是呼兰、河流依然存在,只是改变了模样。
本案到此为止,应该结束,它是什么,它是一起没有破获的凶杀案。
它是一件事,一个被传言改写的事,真实的案子是五个人的S,传言中的案件就是一个大侠的传奇,这两样相差太远。
它也是一件能反映时代的事情,1987年的东北,改革开放才刚开始没几年,治安状况不好,案件多,那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年代,旧的秩序开始松动,新的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
那几年,全国刑事案件一年比一年多,严~打刚过,风声还在,老百姓生活,心里总有一丝不安。
2000年以后,东北发生了一场大的变化,工厂关闭、工人下岗、人们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那几年里人们心里积着些东西,呼兰案这时又被翻出来传开,传言中的大侠,这样的人物形象恰好迎合了人内心一些不能言说的东西。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最艰难的是没有结局,没有结局的故事很难写,因为读者想要答案,此案无果可寻。
凶手是谁,说不清,他为什么停手,说不清楚,他在不在人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能做的就是把能查到的写清楚,不能确定的说明白,编造出来的指出,这三件事是纪实应该做好的本分,做得好与不好由读者来判断。
呼兰河还在流淌,冬天,河水封冻,雪落在冰面上,春天河流解冻,冰雪顺流而下,一年又一年都是这样。
河水不管岸上发生了什么,它只是流。
河边的城、河岸上的雪以及河岸旁的人们,几十年过去了,什么变了?河没变。
文章至此结束。
后记:
重写呼兰案,是我这段时间耗费最大精力的一件事,这个案子几十年的谣言、编造满天飞,难以判断真伪。从“罪案录”的角度,写案子,满足完读者的猎奇这个案子就结束了。
但从我个人角度,这个案子伴随了我整个青春期,它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案子了。关注我早的读者,应该知道我早期写过,还给安排了一个结局,后被平台删除了,理由我能想到,私自编造结局是对家属的不尊重,是对事实的不尊重。哪怕写到现在,我其实还写了侦办篇,思来想去,毕竟没有官方任何通报,任何所谓的消息都不能算有效信息,所以还是决定不放出来,这也是读者问为什么少了两篇的原因,在这做个解释。
那以后我其实隐隐产生了一些可能称之为觉悟的东西,那就是一个写作者应该做的一些事情,不能光出于流量或者影响力之类的,而是凭良心,在能力范围内辨别真实与演绎,传播真实的声音和事实。很多读者应该也能感觉出来,从那以后,我写的东西应该越来越偏向纪实的感觉。
题外话,我其实没那么喜欢写大案,我更喜欢小人物的悲喜离合,他们更贴近我们现在这个时代的普通人,而普通人,我们更容易感受到他们的悲欢离合,愚蠢或聪明,像整个系列文章,我是结合了多个真实案件里的小人物的事件写的,但也没那么合大部分读者的感官刺激,所以扑的很快很彻底。而我同样非常在意的写朱~令,遭遇了账号历史最大程度的限流,直到现在还是只有部分老粉能看到我一直发的新篇。
絮叨了这么多,我想说的其实是,这罪案,天然被平台重点关注,束手束脚还得提防各种处罚,读者的留言和私信我都有收到,有让我写敏感话题的有找我伸冤的,奈何有些事我不能做,也做不到,更没有能力鉴别一些事件的真伪,我只是一个根据公开权威媒体信源写东西的普通人,在此告个歉。以后也许我写的方向可能会部分会转向公共卫生事件,比如埃博拉之类、非~典、疫~情之类的,罪案录讲的是人性,而这些题材里面的人性故事同样值得探索,或者兽害事件如黑熊伤人等等冷门的历史事件……但是真实罪案,我还是会坚持坚持看看,感谢老粉支持~
本文基于公开媒体报道与学术研究写作。本案至今未侦破,无生效判决,文中不虚构凶手身份、动机与结局;涉案非公众人物均使用化名。办案人员的心理活动、私人对话及非公开场景,属基于公开资料的合理推演,不违背已知事实。本文无任何美化犯罪的内容。
《呼兰大侠案》共九章,本篇为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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