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以单位经营困难为由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只能一味忍让吗?日前,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一封感谢信,来自曾接受法律援助的外来务工人员,字里行间讲述了长宁法律援助暖心相助、帮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故事。
每一次真心致谢的背后,都是一次破解弱势群体维权堵点、难点的实践。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李某某(化名)来说,从维权无门到公道落地,几个月的时间里,与他并肩前行的法律援助律师薛峰温暖陪伴他走过一程又一程。
原来,李某某入职某公司担任室内设计师岗位,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此后,因公司法定代表人投资的房地产项目陷入低迷,资金周转出现严重问题,开始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累计欠薪长达8个月,期间仅零星发放部分工资。
收入中断,李某某的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他多次通过微信及书面形式向公司催告支付欠付劳动报酬,但公司均以经营困难为由拖延推诿,始终未足额补发工资。
为生活所迫的李某某经多方打听,得知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能够提供帮助,随即上门咨询。
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认定李某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立即启动预案,简化受理审查流程,当场指派上海君澜(长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薛峰,担任其劳动仲裁阶段代理人。
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劳动报酬,双方劳动关系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基础。李某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于今年7月底向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通知送达之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律师认为,企业商事投资失败、项目经营受挫带来的商业风险,不得转嫁给普通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长期恶意欠薪,严重侵害受援人李某某生存权益、劳动报酬权的情况,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是首选。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援律师了解到,该公司在其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尚有多起同类型欠薪劳动争议案件正在审理,出现批量劳动者维权情况。
经进一步核实,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经营房地产相关项目,项目回款不及预期,导致关联公司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批量欠薪纠纷。
考虑到企业虽经营承压,但仍具备部分履行能力。如果本案直接由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后续将进入法院一审、二审、强制执行程序,周期漫长,更可能存在执行不能、劳动者长时间拿不到钱款的风险。
为实质化解矛盾,法援律师反复开展调解工作,向公司释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同时向李某某客观说明公司现实经营困境,以及可能面临的执行不能风险。双方权衡利弊后,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由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书面调解书。公司同意于9月底前一次性向李某某支付90000元,包含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全部劳动争议款项。该款项于调解书生效后,按期实际支付到位,李某某快速拿到全部款项,避免了漫长的诉讼、执行程序。
案件办结后,当事人专程送来感谢信,对维权过程中专业、高效的法律帮助表达诚挚感谢。
法援律师提醒
遇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要注意完整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资催告沟通记录、被迫解除通知及送达凭证,依法行使被迫解除权。
在用人单位同时有多起同类诉讼、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形下,劳动者需要预判后续执行风险,可以在合法前提下,积极参与调解,争取尽快拿到实际款项,避免陷入漫长的诉讼、执行困境。
经济困难的劳动者,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劳动权益。
记者:闫 漫
编辑:黄丹琳(见习)
责编:姚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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