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证监局对李宝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芜湖启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六项违规情形:专职人员少于5人、合规风控负责人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未按规定及时填报并更新管理人、从业人员有关信息及在管基金投资运作情况;与其他公司混同办公;未按时报送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挪用基金财产;未按规定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李宝勇作为芜湖启晨董事长、总经理,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