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公安分局发布了《关于拟确认鞠丰、董世权、邓海波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根据《大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对拟确认鞠丰、董世权、邓海波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2日前向甘井子公安分局反映,联系电话:88052928。
鞠丰,男,39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油槽工。2026年7月8日13时左右,鞠丰到蟹子湾公园海边游泳时,看到一个小女孩在海边独自玩耍。一个突如其来的大浪,直接把小女孩卷进海里不停翻滚。鞠丰第一时间冲进海里,伸出胳膊想把她从水里拽起来,却发现人在水里格外沉,根本拽不动,鞠丰立刻调整姿势,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把小女孩从海里拖回岸边。鞠丰在救援过程中膝盖不慎跪撞海底,造成红肿受伤。
董世权,男,55岁,工人。2026年5月30日8时15分,董世权透过家中北窗看到小区北面停车场上空飘着一层薄薄烟雾,就立刻下楼查看,发现烟雾是从停车场西北方向飘过来的,随即拿了两个灭火器冲进停车场,看到火是从最西北角第一台车的右后轮开始着起来的,董世权先用第一个灭火器喷射完毕后,又到车左侧用第二个灭火器继续喷射。后来消防救援人员及时赶到将火熄灭。董世权的快速反应和英勇扑救,有效延缓了火势蔓延速度,为消防救援争取了宝贵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了财产损失。
邓海波,男,51岁,大连优军佳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5年11月13日下午,邓海波驾车回家刚进入小区,发现一号楼4单元101的窗户冒出滚滚浓烟,邓海波立即停车来到火点窗外,果断用木板砸碎玻璃,用干粉灭火器对准火点喷射,成功将火势控制在厨房范围内,为后续消防救援人员全面扑救赢得了时间。邓海波还主动向消防救援人员介绍火情、协助铺设水带,直到火势被全部扑灭才默默离开火灾现场。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实习生韩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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