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
出品: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文/夏虫工作室
核心观点:清越科技造假贯穿IPO与上市后,是不是属于系统性财务舞弊?从监管披露细看可以看出,其核心手法是利用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减值等会计估计操纵利润,配合虚假销售、延迟披露补缴税款,实现扭亏为盈或低估亏损。清越科技连续多年造假又有哪些预警信号?公司存货余额逆势增长而跌价计提却异常偏低,收入大幅下滑时存货占比与周转天数急剧恶化;净利润与经营现金流长期严重背离,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粉饰盈利。投资者应高度警惕“高增长、低现金流、存货畸高、减值异常”的组合,这往往是财务造假的共性温床。
近日,清越科技因财务造假致巨额罚单引发市场关注。
据处罚公告显示,清越科技因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且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事实,被证监会罚款1.72亿元。其中,对清越科技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即处以1.65亿元罚款;对清越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欺诈上市到年报虚增
从监管处罚细节看,清越科技主要涉及招股书欺诈发行及年报财务造假。
一方面,公司通过欺诈发行成功上市。
清越科技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8.24亿元。其《招股说明书》报告期为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经查明,该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导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万元、764.53万元、2,358.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6%、15.58%和131.74%。其中,2022年上半年虚增比例超过当期利润总额,意味着公司披露的当期盈利系通过财务造假由实际亏损“扭亏”为盈。
另一方面,上市后定期报告再涉虚假记载,即2022年度及2023年上半年虚增金额均超4700万元。
2022年度及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继续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手段虚增利润。其中,2022年度虚增利润总额4,711.56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再度触发由亏转盈;2023年上半年虚增利润总额4,753.6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导致披露亏损金额被大幅低估。
从虚增构成看,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分别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214.26万元、380.9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94%、11.63%;2023年上半年因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一项虚增利润145.5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44%。此外,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5月补缴出口退税款4,441.99万元,清越科技未及时在临时公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该重大事项,该补缴金额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有哪些异常?
公司造假手法主要为少提减值以及虚假销售信披及补缴退税未入账等手法。
基于上述监管事实认定,我们普通投资者又如何发现相关异常?
首先,我们注意到存货与减值计提不匹配现象。
2021年末、2022年末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284万元、358万元,占存货余额1.21%;而存货账面余额从2.34亿元增至2.96亿元,增幅接近30%。
公司2022年相关产品毛利率已从24.34%降到18.35%,2023年进一步跌到3.00%。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跌价迹象已经出现。
我们注意到,公司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率大幅上升12.52%,2025年末跳到28.72%,2025年一年就计提6,043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同一家公司、同一类存货,两年内计提率提高10—24倍。
对于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相关人员辩称系会计政策调整而非故意。对此,监管认为,关于少计存货跌价准备。一是首次公开发行(IPO)申报期间,公司与中介机构讨论确定,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下,对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在IPO问询回复文件中披露,根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发行人对其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结合产品周期和市场判断,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二是在会计准则规定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下,公司可以制定测算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方法,这一方法与“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共同构成上市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这些会计政策一旦选定就必须遵守,如确需变更则应对外公告,否则不得随意变更。关于TFTCell存货,其同样应适用前述方法在2021年度计提减值。三是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公司存在少计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观故意。
其次,收入与存货剪刀差现象更值得投资者警惕。
2023年是清越上市后第一个完整年度。公司当年营业收入6.61亿元,同比下降36.69%;同期存货账面余额却从2.96亿元升到4.07亿元,增长37.3%。存货占收入的比例从28.0%跳到59.1%,周转天数从112天拉长到195天。
这种收入与存货剪刀差现象,要么是公司对需求判断严重失误,或公司库存里挂着已经卖不掉的成品和材料,但不愿意计提。究竟是不是第一种可能性?
需要指出的是,清越科技客户较为集中,相关订单能见度或可以提前预见。2022年,第一大客户汉朔科技贡献销售7.1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8.16%,前五名客户合计78.92%;2023年,汉朔贡献4.64亿元,占70.13%;前五名合计78.31%。
最后,公司的盈利质量堪忧。
公司出现净利与经营现金流三年背离,利润里还有四成为非经常性损益。数据显示,2020—2022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合计1.7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合计-1.97亿元,净现比-1.14。具体看:2020年归母5,797万元、经营现金流-1,767万元;2021年5,908万元、-1.49亿元;2022年5,571万元、-3,054万元。2021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2,516万元,占归母净利润42.6%;2022年则进一步上升至2,530万元,占45.4%。
面对调查,清越科技及代理人提出多项申辩。即少计存货跌价准备系会计政策调整而非故意;虚假销售芯片系子公司行为,公司不知情;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影响较小且已整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无主观故意、危害后果较小;补缴税款事项定性复杂,未及时披露存在客观困难;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并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作为欺诈发行罚款基数。
证监会复核后逐项予以驳回,即IPO申报时公司已确定对库龄1年以上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在案证据显示常务副总经理组织策划虚假销售芯片,董事长兼总经理知悉并参与,财务总监亦知情;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等事项同样存在公司层面决策证据;案涉补缴税款发生于2023年5月,公司依法应及时履行临时公告及半年度报告披露义务。对于从轻、减轻处罚主张,证监会表示相关情节已在量罚时予以考虑,但欺诈发行罚款应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为基础计算,公司主张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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