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0月27日,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新审议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调整安排,通过提前终止原合同、调减租赁面积后重新签署三年期租赁合同,进一步优化办公资源配置、控制租赁成本。

本次涉及的关联方为福斯特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由林建华持股75%、张虹持股25%,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稳定,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达35.55亿元,2026年上半年未经审计净利润为2.36亿元,具备充足的履约能力,此前双方租赁交易均按期正常执行,无逾期或纠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类型属于日常经营性的房屋租赁类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租赁位于杭州市临安区云安小镇的办公场所,主要供公司信息技术团队使用,该区域为当地重点打造的互联网行业集聚区,有助于公司吸引专业技术人才。交易定价以临安区云安小镇片区同类办公物业的市场行情为基础,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价格偏离合理区间、利益输送的情形。

此前公司2024年审议通过的原三年期房屋租赁关联交易获批预计总额度为192万元,由于双方协商一致将原租赁合同提前至2026年10月31日终止,按照实际承租期间据实结算租金,该笔关联交易实际累计发生金额为141.33万元,未超过原获批的192万元交易额度。

本次重新审议的新关联交易在调减租赁面积后,三年租期内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合计为93万元,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1%,交易结算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相关具体条款将在双方正式签署的新租赁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本次调整前后的关联交易执行及预计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前次预计金额(万元)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万元)本次新合同三年预计金额(万元)其他-房屋租赁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9293

从交易数据变化来看,本次新签署的三年期租赁合同预计总金额较原合同的剩余未执行额度大幅压缩,较原三年192万元的总预计规模下降近51.56%,直接体现出公司通过统筹办公场地规划、调减冗余租赁面积实现了租赁成本的合理管控。从交易占比维度看,本次93万元的三年累计关联交易总规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仅为0.01%,交易体量极小,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构成明显影响,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干扰。

整体来看,本次关联交易调整完全出于公司实际办公需求优化的经营目的,审议流程合规,独立董事已专门出具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环节也完成了回避表决,整个交易安排公平公允,既保障了信息技术团队办公场地的长期稳定性,也通过主动压缩租赁面积实现了运营成本的精细化管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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