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还没办,两个人已经走到了要分手的地步。女方在微信里恳求男方出席婚礼,话说得很直白:如果需要,她出钱雇佣男方也行,只求对方能到场。

婚礼最终还是如期举行了。但不久之后,两人彻底分手,一场关于彩礼和婚礼性质的争执随之而来。

据大河报10月20日报道,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该案二审民事判决书。男方杨某和女方姚某在2023年10月确定恋爱关系,此后开始同居。恋爱期间,男方和他的父亲一共支付18.8万元彩礼、2万元改口费,还购置了金手镯、金戒指、金锁等首饰。

2024年,双方在女方福建老家举办婚宴。对于这场婚宴的筹办经过,双方说法完全不同。

男方说,婚宴由女方单独决定,自己只是应要求配合演戏。女方则表示,婚宴是两人共同商量操办,不存在所谓的假婚礼。

男方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4年9月22日,女方曾表示,既然确实走不下去,十一月的酒席就当帮自己最后一个忙,如果需要,她出钱雇佣男方也行,只求对方能出席。女方还提到,不想伤害母亲,希望男方帮自己演几个月,婚礼结束之后不会再麻烦男方任何事情。

男方据此认为,双方早就决定分手,女方只是为了应付家人才坚持办婚宴。他还指出,婚宴由女方自行操办并承担费用,自己的父母和亲友都没有出席,双方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要求女方退还全部彩礼。

女方否认婚礼是在演戏,解释相关聊天内容只是情侣争吵时说的气话。两人此后和好,还一起商量了婚礼场地、礼服等细节。女方还表示,男方父母拒绝参加婚礼,男方又在婚礼当天中途离席,导致矛盾升级,感情最终破裂。

分手之后,男方和他的父亲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改口费和金饰。一审法院判令女方返还彩礼和改口费合计12万元,并返还一只金手镯、金戒指、金锁、金手链和一对金耳环。

男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要求全额返还18.8万元彩礼、利息损失、更多金饰以及2万元改口费。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实际共同生活,还按民间习俗举办婚宴,实际履行了部分婚约义务。考虑到部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婚礼筹备和蜜月旅行,女方也承担了较多居住成本和婚礼筹备工作,一审酌定返还12万元并无不当。

此外,价值8491元的铂金戒指,法院认定为生日赠礼,分手后赠送的金向日葵手串不属于彩礼,都无需返还。男方主张返还两只金手镯,但没能充分证明女方实际收到两只,法院只支持返还一只。

广州中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