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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浙财建〔2026〕151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6〕18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2026年第一笔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批)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