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文把态度摆得很干脆,不接受道歉,直接走起诉流程。
熟悉他过往经历的人都清楚,这一次下决心,不是一时冲动。
早些年村里修功德碑,有人故意把碑砸掉,他选择忍让。往外借出去上百万,一堆借条锁在抽屉,不少人拖着不还钱,他也没有硬逼。还有人借着酒劲,一脚踹开他家的大门,他同样忍了下来。
一次次退让,换来的不是安稳过日子。反倒有人摸到漏洞,开始想方设法断掉他登台谋生的路子。
这个朱之文,从普通农民一路走到公众面前,为什么会被人这样盯着,今天来聊下这个事情。
整件事的导火索,要从八月底台儿庄古城的一场文旅活动说起。
他受邀担任景区一日庄主,身上穿的是景区备好的明式员外长袍,坐着摇橹船在运河巡游。现场演唱了《弹起我心里的土琵琶》还有《我的祖国》,歌词没有改动,曲目本身也没有改动。
活动相关片段传到互联网之后,不少剪辑版本被二次传播。网上冒出不少声音,说在古战场旧址,穿这身古装演唱红歌,显得不合时宜。舆论继续发酵,一部分人直接打出正义的旗号,向主管部门递交举报,声称朱之文属于劣迹艺人。
当地文旅部门收到举报之后,启动核查工作。最后给出明确结论,这场演出手续齐全,节目内容合规,朱之文本人不存在违法失德的情况,不属于劣迹艺人。
按道理官方给出核查结果,风波就该就此平息。
可这次核查,反倒变成一部分人的试探演练。
从这件事往后,朱之文仿佛被人盯住一举一动。有人搭建好多个线上联络群,分工安排妥当。每天盯着票务平台、各地对外发布的宣传海报。只要哪一座城市公布朱之文的演出计划,群内就统一好话术,几十上百条投诉信、举报电话,一股脑给到当地文旅局、市场监管局还有活动主办方。
举报的说辞几乎一模一样,咬定朱之文是劣迹艺人,要求直接叫停演出。
他们拿捏住很微妙的时间节点。不会提前十几天去投诉,这个时间段主办方还有充足时间核验情况。也不会等到演出全部结束再动手,起不到破坏的效果。专门挑选舞台已经搭建完毕,门票对外售卖完成,艺人坐上奔赴场地的高铁,或是已经换好服装在后台等候的时刻,集中发起大量投诉。
泰安的一场商业活动,他人已经抵达吾悦广场后台,演出服装都换好了。面对突如其来的大批量投诉,为规避舆情风险,现场审查还没有全部走完,这场演出就被当场叫停。
紧接着,济宁开业庆典被迫取消,东营周年庆活动搁置。济南章丘、邹城的音乐节,也接连宣告办不成。
前前后后,十多场已经敲定的正规商业演出,就被这一通通没有实质依据的投诉搅黄。
主办方为什么愿意妥协,说到底就是自保避险。几千、上万人规模的大型活动,前期就要投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就算心里清楚举报内容并不属实,谁也不敢拿整场活动去冒险。真正让人忌惮的,不单单是举报本身,而是网上不断发酵的舆论,担心主管单位问责,害怕现场生出变故,赞助商提出撤资。
两相权衡之下,把艺人节目砍掉,赔付一部分合同违约金,损失尚且可控。硬着头皮照常举办,一旦中途出状况,损失的可能是商场几个月的经营收益。正是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让批量恶意举报屡屡得逞。
只是主办方躲过麻烦,守约赶来的艺人却承受损失。排练付出的心血,来回奔波的劳累,还有凭空背上的种种非议,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
劣迹艺人,本身是有着清晰界定标准的。偷税漏税,涉毒涉赌,触犯法律,或是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经过法律文书、行政程序认定,才适用这个定性。
朱之文走红这么多年,没有爆出绯闻,没有各类丑闻,演出结束之后经常回到老家种地。曾经找上门的几十万上百万虚假保健品广告代言,他全部拒绝。
当用来约束行业的惩戒标准,被拿来当成私人泄愤打压的工具,已经不单单是针对一个人的骚扰。
朱之文没有情绪失控大吵大闹。他把一条条举报记录,聊天群组截图,多场演出取消的时间线,各个主办方出具的退场证明,全部收集整理,固定完整证据链条。
前两年,他刚刚打完一场持续接近两年的刑事自诉官司。一名黑粉在网上持续网暴他四年,就连还没有满月的孙子,也遭到对方言语攻击。几十条播放过万的视频,他一条条拿去公证,多次往返徐州处理诉讼。等到开庭,才第一次见到对方本人。法院最终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对方六个月有期徒刑。
经过这一场官司,他摸清楚完整的维权路径。面对这一轮更加隐蔽的组团式投诉,他选择沿用法律途径处理。
网上有声音说,朱之文演出档期排到明年,少十几场也不至于生活困难,何必非要闹到法院。
持有这种想法,其实没有看懂问题的本质。农民出身,农闲外出靠登台演唱挣钱,依法纳税,不偷不抢,劳动获得报酬,本身就受法律保护。一群和他没有现实恩怨的人,仅仅靠打电话发消息,就可以剥夺一个普通人登台谋生的机会。
口头道歉解决不了根源。就算这一回道歉,换个账号换个马甲,依旧可以再来一轮举报。朱之文坚持起诉,不是心胸狭隘,是希望躲在网络背后发起攻击的人,承担实实在在的法律代价。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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