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广东湛江雷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雷州调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2026年3月1日17时16分许,位于雷州市调风镇广东省丰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片区第11作业组的甘蔗实时切段除杂应用点,一名货车运输司机在卸甘蔗时遭自行改装的车尾挡杆打击头部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伤亡人员陈某某,男,汉族,49岁,雷州市雷高镇三湖村人,系世雄服务站聘请的甘蔗运输货车司机(持有C1驾照),事发时,未签订劳动合同。

按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统计事项规定,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3万元。

经调查认定,雷州调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因承包商单位雷州市雷高镇世雄货物装卸服务站基础安全生产管理缺失,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疏于承包商管理,货车司机使用违规改造货车运输、装卸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与伤害原因

2026年3月1日早上7时30分,丰收公司南光片区第11作业组的甘蔗实时切段除杂应用点开工,夹机司机吴某及分步式除杂机操作工梁某某和叶某某在现场工作,陈某某开车运甘蔗。至当天下午15时左右,当天的任务完成,梁某某和叶某某就放工回家,现场只有吴某一人。

17时15分,陈某某驾驶车辆运甘蔗回来,停好车辆后,拿着铁锤正准备卸下运载甘蔗车上专门插在车上用来阻挡甘蔗的钢管,陈某某在卸下第一根钢管,甘蔗还没掉下来,就在陈某某敲下第二根钢管的时候,钢管和甘蔗同时松动掉了下来砸到他,甘蔗就全部覆盖到了他身体。

吴某在甘蔗运输车辆的左侧,看到发生险情后,就跑过车身右侧看看陈某某有没有跑出来,没看到人后,其立即呼喊陈某某,随即从倒塌的甘蔗堆下传出陈某某的声音,吴某确定陈某某是被甘蔗压在底下,就跑回到夹机上,开着夹机多次少量夹开甘蔗开展救援。

在夹拨甘蔗的过程中,黄某某开着运载甘蔗的车辆过来,吴某就停下夹机跑过去喊黄某某过来帮忙,吴某让黄某某在一旁盯住夹机,继续夹拨甘蔗进行救援,两三分钟后,黄某某发现了被甘蔗压在底下的陈某某,黄某某就和吴敢用手拨开压在陈某某身上剩下的甘蔗,看到陈某某呈坐姿,双腿伸直,头部向下垂落在双腿中间,双手无力垂落在两侧,面部发黑发紫,当时,黄某某和吴某向陈某某喊了几声,陈某某已无任何回应。

两人赶忙联系陈某某的家属,并拨打了急救电话。17时30分许,陈某某妻子梁某某等家属赶到了现场,因救护车未联系上,梁某某等家属就用私家车将陈某某送到了湛江农垦第二医院进行抢救。

调阅监控视频,事故发生的全部过程及时间节点如下图1-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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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26年3月1日17时15分16秒,运蔗车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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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7时15分26秒,运蔗车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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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7时16分01秒,陈某某来到货车右后侧,随即走进蔗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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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7时16分15秒,货车甘蔗松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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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7时16分34秒,夹机司机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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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7时17分51秒,夹机开始救援

调查报告进一步披露称,陈某某持铁锤敲开左侧插杆锁扣后,车板上堆放的毛蔗未有松动迹象,于是径直来到车后右侧,走近装载3.3米高的毛蔗堆头下,直接用铁锤敲开锁扣,钢管插杆瞬间失去扣力,在自身重力及毛蔗松塌推压下,钢管瞬间倾倒并击中陈某某的头部,陈某某躲闪不及,被猛击后瘫坐在地,松塌的毛蔗随即将其埋压,陈某某头部及颅脑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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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机动车改装情况

事故善后情况与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调风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事故善后工作,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安抚死者家属,积极组织协调赔偿事宜;涉事企业积极配合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协商事故赔偿事宜,主动与死者家属沟通,达成赔偿协议。2026年3月12日,涉事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同意赔偿金额为63万元。

事故发生后,雷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及调风镇人民政府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应急处置。经评估,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得当、分工明确、及时有效,没有造成次生事故,也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栏板式货车的货厢被违法、违规改装,车厢两侧及后部栏板被拆除,改装成车尾安装两根手动插杆的不安全的挡杆式装货结构;陈某某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超载装载甘蔗超高0.8米高;装卸作业无章可循,在敲开锁扣取出钢管挡杆时,松散堆载的甘蔗松塌,推压约20公斤的钢管砸在其头部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陈某某法律意识薄弱,违规购买三无车辆、且违法改装的机动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2.世雄服务站为个体经营,经营管理团队安全意识淡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车辆及运输、装卸作业安全缺乏基本的安全管理,

3.丰收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致使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未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一是未与世雄服务站(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致使承包商无安全生产管理痕迹;二是未组织或督促承包商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致使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三是未组织或督促世雄服务站组织制定甘蔗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致使作业人员无章可循;四是对发现的运输车辆超载、违法改装等问题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陈某某,男,群众,系世雄服务站聘请的甘蔗运输货车司机,其法律意识薄弱,违规购买三无车辆、且违法、违规改装的机动车辆从事甘蔗运输装卸作业。其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超载装载甘蔗超高0.8米高,违规卸车作业,在敲开锁扣取出钢管挡杆时,导致松散堆载的甘蔗松塌,推压约20公斤重的钢管砸在其头部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全由章,男,中共党员,系丰收公司法人代表、党委书记、董事长,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雷州调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负有责任,建议雷州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2.蔡志忠,男,中共党员,系丰收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负责农业生产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三防”、气象信息等工作,分管生产经营部、南光办事处、甘蔗基地、作业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监督外包项目及单位作业安全,对本公司发包的实时切段式甘蔗除杂应用点(分步式收运营)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等监督管理不到位。未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雷州调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负有责任,建议雷州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3.龙世雄,男,群众,系世雄服务站经营者,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雷州调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负有责任,建议雷州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丰收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未有效实施对承包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充分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雷州调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负有责任。建议雷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四)其他处理建议

1.建议责成丰收公司向广垦糖业集团公司作出深刻检查。

2.建议责成全由章向广垦糖业集团公司作出深刻检查。

3.建议责成蔡志忠向广垦糖业集团公司作出深刻检查。

事故主要教训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

此次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的丰收公司、世雄服务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均未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依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体系,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充分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丰收公司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有效实施对承包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与承包商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商单位世雄服务站临时用工未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

世雄服务站安全管理基础相当薄弱,安全生产管理缺失,经营管理团队安全意识淡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对车辆及运输、装卸作业安全缺乏基本的安全管理。上述情况反映出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虚化,日常管理流于形式,亟须强化依法监管与隐患问题排查治理。

(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足

涉事货车所有人及驾驶员陈某某,法律意识薄弱,违规购买三无车辆、且违法改装的机动车辆从事甘蔗运输装卸作业;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超载超高装载甘蔗,违规卸车作业。上述一系列违规行为,反映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亟待加强。

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事故调查组总结了事故主要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在雷州市辖区的农垦系统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生产过程中要把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丰收公司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深入排查整改问题隐患并切实落实整改,真正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全面梳理并加强外包项目安全管理。丰收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加强对承包、承租以及其他合作方式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将承包、承租以及其他合作方式单位的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内部管理,严防安全管理边界出现“真空地带”,坚决杜绝一包了之、以包代管的放任行为。

强化属地及部门监督管理。调风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雷州市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要求,扎实深入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综合:南都官微运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