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27日,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535,证券简称:浙江华远)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本次章程修订核心围绕高级管理人员范畴及经理职权相关条款作出调整,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据了解,本次修订系公司依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相关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运营情况作出的针对性调整,修订前后条款差异集中在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岗位设置及经理职权范围三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设副经理 2-5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不设副经理。 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四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一百四十四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除上述调整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内容保持不变。为保障后续工商备案流程顺畅推进,公司同步提请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全权办理本次章程修订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相关手续,该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及备案全部办结为止,最终登记内容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正式核准结果为准。
截至目前,本次董事会决议文件、修订后的《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均已作为备查文件完成备置,后续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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