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一家新能源公司,要求员工离职时签一份承诺书。

承诺书中第四条:承诺自愿放弃因劳动关系、薪资、补偿等相关事由,申请劳动仲裁、起诉、信访、投诉的权利。双方劳资关系一次性了结,再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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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则更离谱:承诺绝不利用公司内部运营信息、业务流程、光伏项目、客户资料等商业秘密。向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等,以及不得做有损公司任何名誉及公司利益的事。

这样的承诺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签了也白签。公司拿这个吓唬人,反而能说明其心虚。

员工随后爆出的问题,比承诺书严重得多。

员工称,该公司老板逼迫职工违规使用假村公章,房产证作假、身份证作假。并提供了录音。

这就难怪要让员工不要去举报了。伪造公章、房产证、身份证,不是“内部管理”可以解决的,这可是刑事犯罪。

但话说回来,员工向公司发免责声明同样无效,“老板逼的”也不能为自己的伪造行为免责。用承诺书堵嘴,用老板安排把员工拖进违法的坑,这公司真的两头都是坑。

此类承诺书想要堵住的,往往是公司最不敢让人知道的、所存在的问题。

请东台市相关部门及早介入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