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黑龙江牡丹江一对母女遭遇黑色大型犬追袭,所幸路人及时出手相助,二人方才脱离危险。据悉,该犬只为当地工厂饲养,因未做好圈养、拴绳防护措施,肆意游荡街头引发险情。事后狗主人承诺将犬只笼养,但这场惊险的遭遇,再次揭开了城市不文明养犬的安全隐患。更值得关注的是,当地旧犬只管理办法已废止、新规尚未落地,治理空白让违规养犬行为有机可乘。此事引发全网热议,也印证了一条治理准则:街头所有未拴绳、无人管控的犬只,理应全部视同流浪狗处置、应捕尽捕,公共安全永远不容侥幸冒险。
很多爱犬人士常以犬只通人性、温顺乖巧为由,为不拴绳、散养散遛的行为辩解,认为严苛抓捕过于不近人情。不可否认,经过驯养的宠物犬大多性情温和,对主人温顺亲近,甚至能陪伴家人、治愈人心。但犬只的情绪、行为存在极强的不可控性,陌生环境、孩童跑动、突发声响,都可能让温顺的犬只瞬间应激、扑咬伤人。
人性善意不能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更不能让普通市民尤其是老人、孩童、残障人士,为违规养犬者的侥幸心理买单。老弱病残群体自我防护能力薄弱,面对大型犬的追逐和攻击几乎没有反抗之力,一旦遭遇险情,极易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所谓“狗很温顺、不会咬人”,从来不是免责理由,个体主观判断无法替代客观安全规则。
从本质而言,家养犬只一旦脱离绳索约束、脱离主人有效管控,游荡在公共道路、街区,就已经丧失了“宠物犬”的规范属性,和无人看管、无人约束的流浪狗没有本质区别。犬只拴绳、笼养,是养犬人最基本的法定义务和文明底线,放弃管控、放任犬只自由活动,就是主动放弃安全责任,将公共空间置于危险之中。
当下多地城市已推行未拴绳犬只专项整治,对街头无约束犬只一律收缴处置,从源头遏制犬患滋生。牡丹江目前虽处于新规空窗期,但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置犬只伤人行为,这也为违规养犬治理提供了法律支撑。
城市治理的核心是守护多数人的安全权益,文明养犬从来不是纵容放养,而是规范约束。摒弃人情侥幸,落实未拴绳犬只应捕尽捕准则,压实养犬人主体责任,才能堵住安全漏洞,守护街头平安,让市民出行不再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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