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树”

取之有道

却有人把公共绿化带当成自家“苗圃”

挖走树木“搬”回家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殊不知

这种“顺手牵羊”的行为

已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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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姚派出所民辅警在开展日常街面巡逻工作时,发现辖区路边绿化带处有一名男子形迹可疑,正在私自挖掘、搬运绿化带内的绿化树木。民辅警立即上前开展现场核查,当场将违法行为人查获,并现场查获被盗绿植及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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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依法调查核实,该男子因贪图个人便利,心存侥幸擅自盗取公共绿化树木,准备移栽自用,其行为已构成盗窃公共财物的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目前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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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化带内的树木、花草等植被均属于公共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盗窃、破坏公共绿化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偷盗绿化树木价值未达立案标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拘留、罚款;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盗窃罪论处,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爱护公共绿化设施,共同守护美丽家园,主动抵制、积极举报各类损毁公共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