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潘某提起诉讼,该案将于2026年10月27日8点5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西漕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汽车金融服务领域常见的合同权益主张类案件,将对当事双方的相关权责认定产生直接司法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潘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7 08:5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西漕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16774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刘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较早开展汽车金融相关业务的持牌机构,本次案件涉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将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2026年10月27日正式开庭审理,目前案件案号已登记为(2026)沪0115民初116774号,后续庭审将围绕双方签署的金融借款合同相关权责约定展开核查,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划分,该案件的推进也将为同类汽车金融借款类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俊,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323人,注册资本376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76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第31层01-12单元及第34层01-12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福特汽车信贷有限责任公司100%3760002013-11-21
点评分析
本次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起诉潘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汽车金融领域常规的权益主张类案件,是持牌机构维护自身合法信贷权益的正常司法途径。案件后续权责认定结果,既直接关系当事方合法权益落地,也可为同类汽车金融借款纠纷处置提供参考,助力机构规范自身风控与贷后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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