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被上诉人王某某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0月27日08:50在该院西漕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目前案件相关诉讼流程已由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承接推进。本次涉诉事项是福特汽车金融日常经营中金融借款类业务衍生的常规纠纷处置环节,将按司法程序有序推进,不会对企业正常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王某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7 08:5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西漕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16747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刘某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所涉事项为该公司开展的个人汽车金融借款相关业务纠纷,案件将于2026年10月正式进入庭审环节,目前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后续该案件将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流程完成审理,相关处置结果也将同步纳入该公司的信贷风险管控体系,为后续同类金融借款业务的风险防控提供参考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俊,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323人,注册资本376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76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第31层01-12单元及第34层01-12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福特汽车信贷有限责任公司100%3760002013-11-21
综合点评
本次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涉诉属于日常汽车金融借款业务衍生的常规纠纷,是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中的正常处置环节。该事件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冲击,后续案件审理结果将纳入其信贷风险管控体系,可为同类业务的风险防控提供实操参考,进一步完善其日常经营的风控机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