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美国网友在论坛上抛出这样一个问题,中国空间站如果不允许美国进入,是不是违反了国际法,想给中方扣顶 "不守规矩" 的帽子。这个提问看着尖锐,实则把前提都摆错了。
国际法里根本没有 "某国必须放另一个国家进空间站" 这一条,更何况中国空间站的门一直是敞开的,真正把中美航天合作堵死的,是美国自己立下的那道法律。
先把法律账算清,国际法没有 "必须放行" 这条
先回答最核心的法律问题。规范外空活动的基本法律文件,是 1967 年的《外层空间条约》,它确立了外层空间属于全人类、自由探索、不得据为己有等原则。
这些原则解决的是 "太空能不能去、归谁所有" 的问题,却从来没有规定,一个国家必须允许另一个国家进入自己的空间站。
空间站是实实在在投钱建起来、运营着的资产,让谁进来合作,是基于自愿、对等、相互尊重,不是法律强制的结果。
这个道理,放到任何国家的空间站上都一样,没有哪个主权国家会把自家设施当成公共客栈。
道理其实很朴素。国际上没有哪份条约要求一个国家把自己的实验室、基地无条件对某国开放,外空领域的合作,向来建立在协议和互信的基础上。
把 "开放" 理解成 "必须对所有人敞开",本身就把外空合作的性质想岔了。
合作是双向的、商量的,不是单方面索取、另一方必须满足。放眼全球,不管是国际空间站还是各国的科研基地,接纳合作方从来都是按协议办事,从没见过哪国把 "别人要来就得放行" 当成国际法义务。
这里还要点破一个常被混淆的概念。条约讲的 "自由探索",针对的是对空间的利用,而不是对某个具体设施的无条件准入。
就像公海人人可航行,但没人会主张必须登上别国军舰。空间站的进入,靠的是合作框架和准入安排,不是一句 "国际法" 就能解决的,把它拔到法律义务的高度,站不住脚。
国际法管的是国家间的权利边界,不是替某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 "要名额",这一点搞清楚了,很多争论自然就散了。
说到底,外空合作是 "请客" 不是 "讨要",主动权始终在国家自己手里,这一条,连起草条约的人也没打算改。
中国空间站其实敞着门,17 国 9 项目就是证明
更值得说的是,中国空间站的门,从来都是开着的,而且是向世界开的。
早在 2018 年,中国就通过联合国外空司的平台,向全球发出合作邀请,欢迎各国在中国空间站开展舱内外实验。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和联合国外空司联合征集项目,第一批就有来自瑞士、波兰、德国、意大利等 17 个国家的 9 个项目入选,从 42 项申请里挑出来的。
这套通过联合国向全球开放的合作,走的就是最公开、最透明的路子,也是中国载人航天工程首次通过联合国开展的大规模国际合作。
联合国外空司的官方网站也说得明白,它正和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合作,向联合国会员国提供在中国空间站搭载实验、甚至搭乘航天员的机会。
换句话说,只要是联合国会员国,都有机会参与,这是摆在明面上的开放姿态。
把 "中国空间站不让美国进" 当成既成事实来质问,本身就与事实不符,这个前提先得打个大大的问号。
中国空间站的开放,是面向全世界的开放,不是针对某国关上门的排他安排。
当然,开放不等于没有门槛。空间站承载着宇航员生命安全和科学实验,对接的设备、搭载的项目,都要经过技术审核和安全评估,这跟任何国家的空间站筛选合作方是一回事。
国际空间站选择合作伙伴,同样有一套标准和程序。把 "必要的审核" 说成 "针对某国的排斥",既不符合实际,也低估了航天合作的专业性。
合作讲的是项目合适、技术可靠,不是看谁嗓门大,这条规矩,国际上都认。谁的设备符合标准、谁的项目经得起评估,谁就能上站,这跟针对不针对无关。
真正卡住合作的那道坎,在美国自己的法律
那中美航天合作这些年为什么没动静?问题不在中国这头,而在美国自己立下的法律。
2011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 "沃尔夫条款",以所谓国家安全为由,禁止 NASA 和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未经特别授权就与中国开展技术交流、联合科研,连 NASA 设施接待中国官方访问者都在禁止之列。
此后美国又陆续出台 "创新与竞争法案"" 竞争法案 " 等,限制中美航天交流,甚至对中方相关企业施加单边制裁。一套套国内法叠下来,等于把合作的路自己焊死了。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此说过很实在的话,美方以冷战思维看待对华航天合作,出台一系列国内法限制、阻挠双方航天交流合作,甚至制裁中方企业,这才是双方合作陷入困境的根源所在。
这话摆到明面上,道理再清楚不过。一边是美国立法禁止与中国航天合作、禁止本国航天机构跟中国打交道,一边又在论坛上问中国为何不开放,这个逻辑,怎么看都是拧着的。
自己先把门锁上,回头问对方为什么不请进门,这中间的因果,实在说不过去。
合作讲对等,一边制裁一边要进门站不住脚
把这几层掰开看,整个问题的症结就很清楚了。中国空间站不拒绝合作,反而通过联合国向全球开放;中美合作走不动的根子,是美国自己的立法和制裁在作梗。
把 "不开放" 的帽子扣到中国头上,既不符事实,也颠倒了因果。
真正该回答的问题,不是中国违不违反国际法,而是美方何时卸下自己加在合作上的那些限制。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比论坛上的争论要清楚得多,只是有些人不愿直面罢了。
航天合作说到底,讲的是平等互利、和平利用。中国一贯主张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外空合作,为和平利用外层空间作贡献。
这条路是敞开的,但要建立在双方对等的基础上。看看国际空间站的运作也能明白,它由多国共建共享,伙伴间的合作始终伴随着准入安排和各自立场,没有哪个成员主张过 "必须接纳某国"。
这种成熟的合作惯例,放到中美之间,道理一样,合作的前提从来是对等,而不是单方面的开放。谁要是连这一点都不认,那谈合作,也就无从谈起了。
理性的态度,是把问题摆到事实和法理的层面去看,而不是被情绪带着走。中国空间站对全球的开放是看得见的事实,美国的限制性立法也是摆在明面的现实。
中美航天合作要真正往前走,需要的是美方展现对等的诚意,解除自身的法律障碍。
太空是全人类的共同家园,多一份合作、少一点封锁,对谁都有利,这个方向,才是真正值得中美双方共同去努力的。
把心思放在互相诘问上,不如放在怎么把合作的桥重新搭起来上,这对全球航天事业,才是实实在在的贡献,也才是负责任的大国该有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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